针对手机维修的相关问题,我们的编辑查询到了一些相关的国家规定: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日前联合发布第四号令,颁布了《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第6条中写到:
六、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为:电池6个月,外接有线耳机3个月,充电器、移动终端卡、数据接口卡为1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 用户在对手机进行维修之后,除去手机维修所占用时间,而继续算在保修期之内,但遗憾的是在诺基亚客服的维修条款里,我们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且也在诺基亚三包服务的条款中的三包性能故障表:写到手机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都属于在3包之内的。这里我们有一个细节应该被注意,诺基亚维修中心的工作人员的在对手机的检测过程中给用户的说法是手机进水需要维修,然而在其所出具的维修工单上却写着的收费项目却是“清洗维修费”而并不是“进水维修费”,并且金额也从最开始写的200元,变成了400元,这其中的原委很值得推敲。
在我们和用户进行电话沟通的过程中,该用户多次向我们表示:在他的心目中对诺基亚手机的质量应该是非常过硬的,当初之所以选择了诺基亚的行货手机也主要是出于售后方面会比较有保证。基于以上两点的考虑,所以才会购买行货诺基亚手机。但是这次从手机出现故障,到最后诺基亚维修中心方面给出的处理态度,到最后整个维修过程,他都没想到诺基亚这样的大公司的维修人员居然是如此的素质,居然对用户进行了欺骗和隐瞒,现在他对当初选择诺基亚手机感到非常的后悔!
另外,据编辑所了解,目前国内的很多手机厂商的维修部门都会在对手机维修之后,继续的按照手机的三包政策对手机实行保修政策,大部分的厂商会为用户增加保修期来弥补用户的损失。遗憾的是在这次事件中,诺基亚特约维修中心在故障责任没有明确的前提下,并没有采用保护用户权益的措施,而是在收取了400元“清洗维修费”后单方面直接的取消了用户的保修权利,这点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在产品上号称”科技以人为本“的诺基亚,显然在其售后服务上并没有做到“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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