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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姐没想到,由于自己一时糊涂,将3张裸照献给“网上情人”路某后,却险些被这位“白马王子”敲诈勒索。日前,闸北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路某拘役四个月。
现年34岁的路某系本市某装饰公司员工,早已娶妻生子。去年4月,路某在网上搭识在校大学生江小姐,谎称自己毕业于同济大学建筑系,现任某装潢公司高级白领,很快便博得了江小姐“芳心”。在路某的甜言蜜语和再三“恳求”下,失去心理防线的江小姐,竟将自己的3张裸照发给路某。
今年4月23日起,路某以各种理由向江小姐“暂借”1万元。在江小姐婉言拒绝后,路某露出本来面目,扬言“若不汇款,便将在网上公开她的裸照”。江小姐如梦初醒,向公安机关报案。4月27日,公安机关将路某抓获。
法院认为,路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