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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维领则表示,这就“类似于霸王条款”,百度的网络通知函中“我已阅读并接受《百度用户服务合同》”这样的文字,是强加在用户的后台里面的,并非用户自己意愿。用户也无法改变和删除这一文字。而在与百度的书面合同中,并无任何“我已阅读并接受《百度用户服务合同》”的文字陈述,也没有将网络版的《百度用户服务合同》作为合同附件,因此,他与百度公司并无任何关于法院管辖地的书面约定。
已做好进京打官司准备
“虽然不能理解,但这个案子已经移交到北京海淀区中级人民法院了,”黄维领说,他已经做好了下个月进京打官司的准备,“我相信不管在北京或是深圳诉讼,都是要讲证据的。”
近日,面对记者的采访,百度方面回复:此案件目前还在审理中,按照有关规定,不方便透露更多信息。案情将如何进行,百度究竟会面临怎样的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
百度曾因竞价排名服务,惹上不少官司:2006年的律师和解案、中北卫科癌症研究所点击欺诈案,2007年的大众搬场案,2008年的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反垄断案。
2008年11月15日,央视报道了百度竞价排名的众多黑幕,报道直指百度的竞价排名中充斥着虚假医疗广告。
“搜索引擎是整个互联网产业的最上游,百度的绝对领先地位甚至让他失去约束。”资深互联网观察者林军在一篇文章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