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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与比亚迪之所以缠斗得难解难分,关键在于手机代工业的激烈竞争。”有关专家分析说。
对于这个行业的传统老大来说,比亚迪的出现,明显是动了富士康的“奶酪”。据悉,比亚迪的手机代工业务近年来一直以几何级数增加:2004年为9.30亿元;2005年则达到19.06亿元;而2006年一下子暴涨到了51.35亿元。
正是在2006年,富士康决定拿比亚迪“开刀”。而在起诉书中,富士康称,“因商业机密被窃,令富士康损失了人民币51.3亿元的生意。”它的计算依据,恰恰就是比亚迪当年的手机代工营收。
事实上,富士康和比亚迪的客户争夺战早已打响。据悉,比亚迪80%—90%的手机代工业务都集中在摩托罗拉和诺基亚身上,而这些大牌厂商此前一直是富士康、伟创力等厂家的“老主顾”。
“未来手机部件业务的拓展策略,是继续寻找更多国外手机供货商的客户。”在2005年的财报中,比亚迪毫不掩饰地说。
不过,对于这两家巨头来说,纠缠于官司的同时,它们都将面对手机代工业务萎缩的尴尬现实,品牌手机厂商的利润下滑也直接导致代工毛利率的大幅萎缩。据悉,2008年上半年,富士康净利润同比减少56%,比亚迪的毛利率水平也从去年同期的34%下降至19%左右。
新闻链接:富比大战”大事记
2006年6月,富士康旗下两家子公司起诉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索赔500万元;
2007年7月,富士康和其母公司在香港提起了对比亚迪的侵犯商业秘密诉讼,索赔650元;
2007年11月6日,法院委托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对该案举行司法鉴定;
2007年12月,富士康表示该鉴定中心的第一批官方鉴定书已出炉,鉴定结果表明比亚迪获取的相关文件中,确有大量文件构成非公知信息;
2008年2月,比亚迪公告称,送交北京鉴定机构的关于比亚迪侵权富士康的资料有被篡改可能,它或将无法作为证据被使用;
2008年3月14日,富士康称,该案件已经升级为刑事案件,公安部门已经对涉案人员展开刑事侦查;
2008年4月10日,富士康称比亚迪创始人夏佐全已被拘留。次日,比亚迪回应称,夏佐全被拘留4天后因缺乏证据被释放;
2008年6月30日,比亚迪称,有关申请搁置与富士康的诉讼遭驳回;同日,富士康表示,将对比亚迪进行新的诉讼;
2008年12月2日,比亚迪紧急公告称,公安机关已撤消针对该公司的调查。 (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