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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与比亚迪的恩怨,缘于三年半之前的2006年6月。当时,富士康旗下的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起诉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索赔500万元。
其后,2007年7月,富士康和其母公司在香港再次提起对比亚迪的诉讼,索赔650万元。3个月后,因被告主体变更,富士康撤回在香港的起诉,变更当事人后以相同的事实和案由重新起诉。
由于案件一波数折,引起业内外广泛关注,双方你来我往发布公告达17次,它一直被评为“中国高科技领域知识产权第一案”。
对于比亚迪来说,2008年12月之前,形势一直不太有利。尤其是今年4月10日晚,富士康发布公告称,公安机关已于3月20日拘留比亚迪前董事夏佐全。
资料显示,夏佐全是比亚迪创办人之一,主要负责集团的一般营运,2002年6月起担任比亚迪主席外的唯一执行董事。不过,今年4月7日比亚迪的延迟公告称,夏已于3月20日因个人原因辞退执行董事及副总裁职务。
夏佐全当时的被拘留,一度令业界猜测,比亚迪将陷入极其不利的境地,富士康有望取得这场斗争的胜利。
然而,比亚迪的努力一直没有结束。记者查询得知,今年2月28日,比亚迪曾公告称,深圳中院送交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的电脑硬盘,所涉及的文件数目以及之前发布的官方鉴定报告所述文件数目比移送北京检测时多出17份。该公告认为,这块作为富士康指认比亚迪窃取其商业机密的重要证据之一的比亚迪硬盘,其数据有可能被篡改。同时,比亚迪对硬盘中资料的真实性和是否能作为证据提出质疑。
事隔10个月后的公告表明,比亚迪的努力获得了回报。“比亚迪咸鱼翻生。”有业内人士评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