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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
反对者:虚拟货币必须取消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但是,随着网络的普及、我国网民人数的不断增多,虚拟货币在网络交易市场中愈发流行,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其合法地位的探讨。出于金融安全、社会安定等因素的考虑,主张取消虚拟货币的人不在少数。
早在2006年7月,学者杨涛在《法制与新闻》上发表《虚拟世界四大怪象的法律拷问》,引起社会各界对于虚拟货币冲击人民币合法货币地位的热议。文中称,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成为网上交易的一般等价物,涉嫌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Q币等网络虚拟货币由商家发行,与人民币可以“兑换”,如果任其泛滥,后果不堪设想,必会冲击我国金融体系。
有经济学家认为,类似Q币的网络货币出现并在互联网流通,实际上就变成了一种与人民币同时流通的准货币。从理论上来说,当大量虚拟货币进入流通后,相当于中国总体货币发行量大幅增加,这将导致通货膨胀。尽管没有人认为虚拟货币的流行有引发货币危机的可能,毕竟评估虚拟货币对经济的影响很困难,因为谁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虚拟货币在流通。但是从金融安全的角度来看,虚拟货币还是应该被取消的。
据悉,目前全球范围对虚拟资产都没有法律保护措施。国内一家法院曾对一位盗取虚拟资产的网游公司程序员判处了五年有期徒刑。这位程序员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伙同其他两人给自己制作了大量虚拟装备并对外出售,从中获利26万美元。在法院判决之后,这位程序员就提出了上诉,因为中国并没有有关虚拟资产的法律。此外,国内5家互联网公司也曾呼吁政府出台法规,规范游戏货币和虚拟财产交易。他们指出,每年因为被盗虚拟货币和其他不法行为损失的金钱达到上千万元人民币。相应的,很多网民也有过虚拟物品被盗经历,在交易虚拟物品时也曾遭到欺骗,给虚拟财产交易带来阴影,更因此蒙受经济损失。与网游公司相比,处于弱势的广大网民的利益更是得不到保障。
正是注意到这一现象,在近日召开的上海“两会”上,人大代表钱丽萍就提交了一份关于制定上海市网络游戏条例的议案,建议通过立法来规范网络游戏。谈到提交这份议案的原因,钱丽萍表示:“由于目前国内法律在‘虚拟装备交易’问题上还有没详细的界定,因而一旦发生纠纷,玩家的利益将得不到保障,势必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在其草拟的《上海市网络游戏条例》初步草案中明确写到,“网络游戏企业不得发行虚拟的货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提供虚拟物兑换成人民币或者其他现实财物的途径”。
钱丽萍认为,本来网络游戏企业推出虚拟装备的实质就是用虚无缥缈的程序代码,把玩家的真实货币诱入自己的腰包。这种行为应该采取立法予以禁止的。
中立者:用法律确认其地位并加强监管
目前,全球范围都兴起了在现实世界交易虚拟资产的交易。人们对交易规模的估计悬殊很大,有些分析师估计,这个市场已超过20亿美元,大部分交易发生在韩国和中国。
据报道,韩国立法者在2006年年底前禁止网络游戏玩家进行虚拟货币交易。韩国官方估计,韩国游戏玩家每年交易的虚拟货币价值约为9亿美元。
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网络上流行的各种游戏币或Q币,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虚拟货币,只是在网上某些网友自己认可的一种符号而已。要说虚拟货币冲击人民币金融市场并无可能性,市面上的人民币绝对不会因为有多少人买了虚拟货币就会增印钞票。而且虚拟货币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法规上,都根本无法与人民币相比。也有学者表示,虽然目前虚拟货币对人民币没有造成任何冲击,但国家还是应该出台相关的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以防止某些牟利者利用虚拟货币牟利。
2007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周洪宇在全国“两会”上建议尽快明确网络货币的主管机构,出台管理办法。由于网络货币的充值和实际提供服务的过程是分离的,因此运营商对保护网币安全的态度往往比较消极。周洪宇提出,网络货币具有人民币账户充值性质却得不到有效保护,运营商吸引用户不断充值类似于非法集资,而且广泛存在以网币为掩护进行赌博的现象,因此需要尽快加以规范。
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肖卓律师向记者表示,按目前所了解的信息,Q币等虚拟货币在法律上还处于“灰色地带”,即在法律监管范围之外。因为互联网是近几年才开始兴起与普及的事物,其所产生的一些现象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条例进行监管,因此,发行和使用网络虚拟货币进行交易,很难说是明确违法。“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一现象是否违法很难下定论,还需要明确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从多方面进行监管,”肖卓说,“不过,对于很多网民们而言,Q币等就是他们网络世界中的货币,代表他们的财产,也有人会将它们与现实生活的人民币进行某种意义上的等价。”
去年,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等14部委联手创设新的管理制度,并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对虚拟货币管理的基本制度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为应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出现的对经济金融秩序产生的冲击及由此造成一些人特别是青少年沉溺于网游。
《通知》规定了对虚拟货币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严格限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以及单个网络游戏消费者的购买额;严格区分虚拟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实物交易,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的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消费者如需将虚拟货币赎回为法定货币,其金额不得超过原购买金额;严禁倒卖虚拟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