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国移动发布了其移动IM(即时通讯)产品——飞信的公测版。10月28日被中国联通命名为超信的移动IM也正式开始进行内部测试。两家大运营商如此看好移动IM,让人不禁联想到目前非常热闹的腾讯与PICA的侵权官司。
互告源起于互联互通侵权
9月底,腾讯将掌中无限告上法庭,以侵权索赔500万元。腾讯公司在诉状中称:掌中无限未经许可,擅自利用技术手段接入原告的QQ即时通讯系统,以免费手段诱惑QQ用户登录PICA软件,并与其他QQ用户互通,来提高占有率,这种做法侵犯了他们的软件著作权和财产权,已构成不正当竞争。用户可以不必通过腾讯注册,就能使用移动QQ服务,也无须向腾讯缴纳服务费(5元/月)。
掌中无限的理由则是:根据用户的需求,为用户提供了一个通道,用户可以运用PICA所提供的通道登录QQ,免费与自己的QQ好友实现互通。该功能是以实现互联互通为目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不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
正当此事尚未了解之际,10月底,掌中无限一纸诉讼又将腾讯告上了法庭:腾讯公开阻碍互联互通的QQ即时通信系统通信协议,掌中无限要求腾讯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及垄断行为,并要求腾讯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以及掌中无限公司因调查制止其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2万元。掌中无限的态度非常明确,他们认为,被告拒绝原告的互联互通要求,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和垄断。
腾讯与掌中无限的争执之所以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源于“通信领域互联互通第一案”的抢眼由头。对通信业务来说,沟通是本质,无论谁来提供服务,最终都是为了使用户能够借通信手段实现沟通无障碍。此前,虽然通信领域有一些关于互联互通的争执,但走上法庭,这还是第一回。
事实上,即时通信要求互联互通早有先例。今年7月,雅虎和微软联合在全球局部范围包括中国市场,进行双方即时通讯工具之间互联互通的公开测试。而早在2004年,网易泡泡就已经率先与微软MSN完成了互联互通的布局。
互联互通一直是即时通信厂商努力进行的尝试,也是网民和消费者的愿望,也符合通信发展的根本方向。但是,这一愿望却受到了官司的冲击。
保证用户利益是根本
“网络的价值随着用户数量的平方数增加而增加”,这条用以太网络的发明人罗伯特·梅特卡夫的名字命名的定律,其实已经点明了互联互通中的一些潜规则。从网络价值的角度来看,在任何通信网络的互联互通过程中,由于小网获得的价值远远大于给大网带来的价值,因此小网的积极性要高于大网。如果政府监管部门不出台相应政策强行令其互联互通,市场发展将“大者衡大,赢者通吃”。
目前,已经有相关法律专家指出,增值电信业务并不在《电信条例》强行互联互通所涉及范围之内。另外,与基础电信业务的互联互通不同的是,增值电信业务的商业模式本就不一样,腾讯的移动QQ需要注册费,而PICA则是完全免费的。
的确,目前关于增值业务互联互通的法例并不完善。但是,就长远发展来看,还是应该以用户的利益为重。毕竟不同的网络有不同的特点,不同的即时通信软件各有千秋。用户首先就有自己的选择,在不同的选择之下,才有了互联互通的愿望。而且,作为主管部门,鼓励竞争应是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以掌中无限的PICA为代表的市场新生力量,因拥有先进的技术和持久的创新动力而发展迅速,在不足两年的时间里便发展了超过400万的用户。如何让这些新兴力量迅速发展,这也是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
即时通讯工具当前已经成为电信增值业务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就在移动IM正要发力市场之际,却有了这次的诉讼案官司。目前,虽然双方的诉讼还在进行中,结果有待观察。但如何保证用户的利益,如何让用户真正实现沟通无障碍,这才是通信发展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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