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鹅创造互联网帝国的故事,算得上是中国网络版丑小鸭故事的再现。在任何一个产业领域,作为老大,都免不了垄断的嫌疑,看看微软、Google等就明白了。在中国,在即时通讯领域(IM),腾讯的QQ无疑就是这样一个幸运儿,但作为被告就成了不幸者。
上个月,有媒体曝出,腾讯控告手机即时通讯软件商掌中无限公司旗下PICA软件未经许可非法进入到QQ即时通讯系统,此案被业界人士称之为“中国即时通讯互联互通第一案”。事实上,早在今年的5月25日,腾讯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诉状,但不知因何原因,案件直到上个月才被透出风声。然而,案件并未按预定的计划走入正轨,近日有消息表明:掌中无限公司以腾讯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为案由,请求法院判令腾讯“停止垄断及不正当竞争行为,限期公开其阻碍互联互通的QQ即时通信系统通信协议。这是国内首家以诉讼形式要求腾讯公开互联互通通讯协议的官司。
众所周知,去年是互联互通炒得最火的时候,由MSN、雅虎通、Gtalk到一众中小IM厂商,纷纷发出互联互通的倡议,这一倡议在国外当然主要是向AOL呼吁,在国内则是要拉拢QQ。显然,AOL在国际IM市场近60%、QQ在国内70%多的市场份额,让大小IM厂商徒呼无奈。在此情况下,微软和雅虎居然幻想对方能自动打开城堡,实在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迫于现实,微软和雅虎公开宣布,最迟到2006年第二季度,雅虎通和微软的MSN将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互联互通。而IBM后发先至,已经提前与Google、雅虎和美国在线展开合作。前不久,MSN和雅虎通也终于实现了互联互通毫无疑问,微软和雅虎的努力都是为了打破AOL和QQ垄断的格局,分享即时通讯市场的丰厚利润。
让人意外的是,无论是微软、雅虎还是其他中小IM厂商,此前都没想到通过法律手段打破AOL和QQ的垄断,现在居然有人吃螃蟹了,不用出头便可坐山观虎斗,也难怪诸如MSN等IM们要兴奋不已了。事实上,微软和雅虎的努力并没有取得太大的效果。双方实现的功能非常有限,仅仅局限于文本和联系人列表,让消费者大呼不过瘾。对于更为实用的视频和语音通讯等功能,还不知什么时候能实现。就目前来看,MSN和雅虎通的互联互通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用户反映,软件的升级过程比较复杂,缺乏直观感;而且,在两大服务间转移联系人列表时十分困难。此外,两大服务的用户通信前,系统不给出任何升级提示。在笔者看来,即使MSN和雅虎通互联互通不存在技术障碍,但以他们双方当前的市场份额,并不能对QQ构成实质性的影响。MSN当前在国内具有已定的市场份额,雅虎通虽在国际上具有一席之地,但在国内还相差甚远,基本上还上不了台面。但从两者叠加的效应来看,也不可能太理想。本来以为山穷水尽疑无路了,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意外居然可能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你说微软和雅虎等IM厂商能不高兴吗?
然而,高兴或许可以,但太早了也没什么意义。据说,掌中无限提起诉讼的依据是,腾讯在其提供的QQ中使用私有通信协议,且不对外公布其协议的内容,故意设置了和其他即时通信服务商互通的技术障碍,违反了《电信条例》关于“不得拒绝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互联互通要求”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法律规定。”为此,掌中无限还要求索赔500万经济损失。
表面看来,掌中无限说得没错,所依据的条款也毋庸置疑。但就现实来说,这样的依据并不适用。如果说即时通讯工具完全可以套用电信条例的话,那么不仅QQ有问题,很多IM工具都有问题。比如说通过IM工具的语音和视频通讯,实际上文字聊天本来也应归入这个范畴,难道非得是通话才算是通讯吗?这其实是个非常搞笑的结论。既然结论搞笑,我们就举个搞笑的例子,我们通过视频但不说话,而是用文字实现交流,这样的话电信运营商有没有权力干涉?众所周知,网络电话已经明确禁止了,这还是去年的事,Skype就是牺牲品之一。抛开技术的差异,从性质上来说,IM与网络电话并没有实质区别。但问题是,针对网络电话的条规已经有了明文规定,而关于IM的说法还没有明确,既然没有明确,法院当然不可能以“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来制裁QQ。
在笔者看来,以目前的形势来看,QQ依然可以高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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