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统一代码也许将导致运营商对SP业务管理权的部分旁落。张蒙告诉记者,目前SP申请业务的流程是这样的:首先把业务方案拿到运营商审议,通过之后再到信息产业部那里申请代码。这是一种运营商管业务内容,监管部门管码号资源的形式,政府对SP内容的监管大都停留在与运营商签订的各类“自律性文件”上,针对SP业务几乎没有直接约束力。但是统一代码后,监管部门有可能通过代码直接找到出问题的业务,运营商将失去部分主导权。
对此,263网络通信市场总监谷欣表示:“运营商本来就不应是监管者。”统一代码虽然增加了其操作成本,但也同时降低了他们的监管成本。付亮也认为:“管理权向上移交是大势所趋,运营商更应根据自身资源特点形成个性化业务,而不能靠行政权力。”
反思“日韩模式”
事实上,向更深层次分析,统一代码的实施,也是监管部门对现有SP管理模式反思的结果。
现有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借鉴了日韩增值业务的成功发展模式,在这种模式中,运营商负起主要管理之责,各SP依托运营商提供业务。
然而,日韩管理模式的成功也是根植于其自身的条件的,比如:其国民习惯同一性较强,对长者服从性较大、国内没有什么“山高皇帝远”的地区等等。目前看来,在中国,这种模式虽然有力地推动了增值业务的发展,但在防范违规违纪方面却是失败的。
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常务副主任孟繁胜告诉记者,从2004年下半年起,信息产业部为防止SP违规,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要求运营商执行服务定制“二次确认”、建立内容管理平台等等,使截止2005年初,针对SP的投诉比例略有回落,占总数的25%。但是到了2005年下半年,情况却又恶化了,达到了总数的30%左右。“统一代码对阻止情况继续恶化当然是有好处的。”
有知情人士表示,目前情况恶化的主要原因是运营商对监管SP的内容并非利益相关,监管协议在某些地方运营商中执行起来已经非常松懈。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无法同时监督各个地方运营商的执行情况,常常是“按下葫芦起来瓢”。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寻找与SP直接对话的途径也是必然的选择。
统一代码,无疑是针对中国特色问题的中国式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