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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诉360扣扣保镖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广东高院的一审法院判决,奇虎360赔偿腾讯500万元经济损失。对此判决结果,360方面表示“非常遗憾”。其后360和腾讯双方均发布了公开信,信中唇枪舌剑地指责对方。
记者了解到,2010年腾讯和奇虎360之间的“3Q大战”,引发了三起诉讼:第一起是腾讯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第二起是腾讯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第三起是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昨日宣判的案件是其中第二起案件,即“扣扣保镖”案。
此前,2013年4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曾作出一审判决,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奇虎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双方均发表公开信
昨日,360和腾讯双方均发表了公开信。“我们担心此判决结果将可能会鼓励腾讯进一步滥用市场地位,创业公司的创新动力将会被削弱,创业公司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挤压。”360在公开信中依旧不屈不饶地斥责腾讯垄断、抄袭、捆绑。360表示,任何创业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遭遇到腾讯“抄袭+捆绑”的“水泥天花板”。360认为,在这层天花板的挤压下,中国互联网出现创新荒漠化。360诉腾讯“反垄断”案还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尚未宣判。因此,扣扣保镖案的终审判决,也并不能代表3Q大战的终结。
面对360声称“事情还没完“,腾讯也于发表了名为《是结束,更是起点!》的公开信。在公开信中腾讯表示:“惨胜如败。除了些许宽慰和轻松,我们并无喜悦。”对于360在公开信中炮轰腾讯“垄断、抄袭、捆绑”,腾讯则表示,该公司将更加坚定不移地走向开放,并积极践行。“‘先成就行业,再成就自己’的原则,我们不会改变。”
记者观察:360和腾讯“双赢”
三年,不论是360还是腾讯,都长大了。在3Q大战爆发时,360还没有上市,而今天其美股股价已经暴涨到超过100美元,成为紧随腾讯、阿里巴巴、百度其后的互联网巨头。而腾讯更已成为中国互联网的翘楚,将触觉伸展到金融、物流、电商等各个领域。不论是腾讯还是360,“3Q大战”都没有对其3年来的发展产生过任何严重影响,甚至有利于他们成为国内热议的谈资,为他们节省了巨额的广告费。
“3Q大战”诉讼回顾
2010年11月
腾讯对奇虎360发起了1.2亿元的天价诉讼。
2011年4月
腾讯诉奇虎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纠纷,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判令奇虎360赔偿40万元。
2013年3月28日
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索赔1.5亿元。广东高院一审判决,腾讯不构成垄断,奇虎360承担诉讼费79万元。
2013年4月25日
腾讯就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索赔1.25亿元。广东高院一审判决,奇虎360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腾讯500万元。宣判结束后,奇虎公开发布声明,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遗憾,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2月24日
对腾讯诉360扣扣保镖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广东高院的一审法院判决,奇虎360赔偿腾讯500万元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