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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妻子杜鹃改判缓刑,意味着可当庭释放,其有望出席9月28日的国美公司股东特别大会,目前处于白热化的国美控股权之争出现“变数”
2010年8月30日上午9时30分,前内地“问题首富”黄光裕一案由北京市高级法院二审宣判,同案三被告中,黄光裕、许钟民维持原判,黄光裕妻子杜鹃则改判为缓刑。
据悉,此案二审采用书面审理,未公开开庭。
此前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裁定,国美电器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被诉的三宗罪名均告成立,其中因非法经营罪获刑八年,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九年,因单位行贿罪获刑两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此外,原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931.SZ)董事长许钟民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则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三年零六个月。许、杜各被处罚金1亿元与2亿元。
被告单位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处罚金500万人民币和120万人民币。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及两被告单位均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二审中,两被告单位均维持原判。
杜娟改判缓刑后,意味着可当庭释放,其有望出席9月28日的国美公司股东特别大会,目前处于白热化的国美控股权之争出现“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