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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下午,优酷状告搜狐侵犯名誉权一案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近300人参加旁听。在证据交换举证环节,优酷对于搜狐提交的公证书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涉嫌伪造。由于出现重大法律诉讼程序问题,审判长宣布休庭,将在核实公证书后再次审理。
在法庭答辩过后进入证据交换环节,优酷列举了搜狐此前侵权官司的判决书等23项证据,用以证明搜狐此前存在众多侵权行为,包括多起侵犯知识产权及名誉权案件。
在搜狐向法庭提供了3组证据中,有三份公证书,优酷代理律师在查看原件后在此环节优酷代理律师申请查看公证书原件后指出,公证书公证日期是“2009年12月29日”,但是公证书上的内容却是“2009年12月30日”。另一份公证书信息显示,该份证据的采集IP地址是在搜狐公司。
优酷法务总监潘柏宇律师告诉记者:“怎么可能提前一天对未来的内容做公证?我们对这些公证书的真实性表示质疑。那份标有搜狐公司IP地址的公证书更说明这份公证书并不是在公证处制作的。”
由于搜狐对搜狐出示的证据存在真实性异议,审判长当庭表示,需要进一步核实公证书真实性及法律效力后,才能继续对本案进行审理,这一备受关注的视频第一网站与门户第四网站之间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进入休庭状态。
潘律师同时告诉记者,搜狐此前以侵权为由进行炒作,起诉优酷并追讨赔偿的两部戏《金大班》和《南下》,也于近日被法院判决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