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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据山东某媒体2009年11月4日报道,此前一日,消费者董先生致电该报,诉说他的烦心事。原来,董先生买了一款尼康数码相机,一个多月的时间,仅使用了三次,第四次使用时却发现相机开不了机了。
董先生称,这款尼康相机是9月中旬在八一立交桥附近的一家电器商场购买的,“谁知只用了三次,第四次再用时却开不了机,我还以为是电池没电了呢,可充满了电,依然开不了机。那天是10月21日,我在外出差,没时间处理,现在只希望商家能给我退换。”
董先生的相机型号是尼康S570,购机发票显示购买时间为9月13日。11月3日上午9点15分,该报记者随董先生来到了购机商场。该店行政店长宋女士称,董先生购机已经一个多月了,按照“三包”规定,董先生的数码相机只能找尼康的维修站去检测修理,他们不能退换。对此董先生不能接受,他表示:这种品牌机器用了三次就坏了,还不能退换,只能维修,实在让人窝心!
消协相关人士称,卖场的解释没有错。但董先生的数码相机待检测后若确属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厂家免费维修。该人士提醒,市民购买电器类商品时一定要慎之又慎,仔细阅读说明书,最好选择到那些高于“三包”期限的商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