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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据某媒体2009年11月5日报报道,南昌市民李先生向该据媒体投诉称,因镜头无法打开,其将相机送至奥林巴斯南昌售后部维修,更换零件用从260元变成了320元。当其拒绝对方维修取回相机后发现,相机无法开机了。为此李先生对奥林巴斯售后服务感到十分不满。
李先生称,2006年,他花3000元购买了一部型号为U-720SW的奥林巴斯数码相机。2009年9月底,他发现相机开机镜头无法打开。10月9日,他将该相机送至奥林巴斯南昌售后部进行维修。工作人员称,需交纳手工费300元,待检查出相机具体故障后再联系他。10月13日,工作人员致电称,相机镜头已经损坏,更换零件需再交纳260元费用,3天后取机。10月16日,对方工作人员却通知他,相机内部数据线损坏,需另交纳60元。当他要求查看相应的维修记录时,对方却告知他无法查档。
李先生认为,维修部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相机零件损坏情况,维修收费根本就不透明,他拒绝让对方继续维修。在他的再三要求下,工作人员承诺免费为其更换相机数据线,遭到李先生拒绝。经协商,对方承诺将相机恢复至送修状态。10月24日,他取回相机后发现,相机竟不能开机使用。
工商局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售后部未应顾客要求公开维修记录,应当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