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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以来,针对“话费用不完”一现象持续报道并展开讨论,吸引逾千名读者参与其中。
在手机运营商规定的有效期内用不完话费,却被迫不断充值导致话费淤积,如何才能解决被“有效期”所困的手机用户群体的难题,本报邀请了多名专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市消协相关人士也认为,电信企业应当以多种方式返还余额。
-电信专家:
根源在于财务制度不合理
“用户买卡充值之后,话费如何用、电话打不打本该是用户的消费自由。”北京邮电大学教授、电信专家阚凯力认为手机运营商规定“有效期”并不合理。“如果用户充了钱却不打电话,不用这个话费,按说才是最好的客户,或叫捐献者。”而现在的情况是,企业“逼”着用户在指定期限内花掉话费。
阚凯力教授认为,解决“话费用不完”的核心在于取消“有效期”,“让话费无限期使用”。阚凯力说:“规定‘有效期’根源在于企业财务制度不合理。目前它只把用户购买充值卡或预存话费作为财务记账,当用户将其消费或余额作废,这笔预存款才转化为收入,所以企业在逼着用户花话费。”
-社会学者:
细分用户是人性化表现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手机运营商为通话频率低的用户群体规定话费使用时限,“是不负责任的”。“一方面造成浪费,一方面损害企业品牌”。
夏学銮教授说:“企业应该细分目标群体,针对各个层次的消费人群,制订适合其消费水平的市场营销方案,而不应该采用大众市场营销。服务周全到位,也是企业人性化的体现。”
-法律人士:
“有效期”合法不合理
手机运营商推出手机充值卡这一产品,且有权为其设置细则或限制。据北京世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范伯松解释,企业规定话费有效期的行为合法。“如果企业明示其产品有‘有效期’,消费者自愿购买这一产品,就意味着同时接受它附带的限制。”
范伯松律师以“餐馆禁带酒水”之争为例评价道,如果餐厅明确贴出“禁带”告示,消费者则必须遵守,“你可以做出选择,不在这里吃”。在市场作用下,想要规定“禁带酒水”的餐厅为留住客人也多不敢再执意坚持,而显然这一因果关系在手机运营商身上并不成立。范伯松认为,垄断性地位惯得这些企业敢于制定“霸王条款”。“行业垄断造成的体制惯性,使得这些企业不那么‘善于为消费者着想’。”
-消协:
话费余额应增返还方式
北京市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郎丹柯表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仍属垄断企业,按照消法的规定,理应完善话费余额的处理发式,如同意消费者用余额退现金或以其他多种方式返还。
郎丹柯表示,两家企业应该主动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增加话费余额的处理途径,如在营业网点接受余额退现金。郎丹柯还建议,两家公司还应推出面值更低如1元、5元的充值卡,或延长充值卡有效期等,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郎丹柯认为,如果手机话费余额到期不充值便作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服务的终止与卡内余额的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企业把它混淆一团,以服务到期就随意侵吞卡内余额,构成不当得利,逃避企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