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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下午消息,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的“世纪佳缘2008年投放4.8亿元网络广告遭质疑”一事,发布相关报告的CR-Nielsen公司(尼尔森中国合资公司)刚出面澄清,称外界有所误读。事实是,4.8亿广告市场价值≠4.8亿广告花费。
据悉,很多媒体在报道该事件中声称“CR-Nielsen对外发布了2008年度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Top50广告主排名,国内著名婚恋网站世纪佳缘以4.8亿元的互联网广告投放超过了中国移动、李宁、耐克等高居榜首”。CR-Nielsen认为,这种说法与CR-Nielsen的报告原文相悖,对报告中的数据概念做出了不正当的理解和使用。
CR-Nielsen报告原文是:2008年互联网广告市场中,Top50广告主所投放广告的广告市场价值达62亿元,占全年整体市场的47.2%。其中,Top5广告主分别为世纪佳缘、李宁、中华英才网、耐克和智联招聘,广告市场价值分别为4.8亿元、3.4亿元、3.0亿元、2.9亿元和2.7亿元。
即是说,其报告所指的只是广告价值,并非广告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