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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找歌词,百度网站已经成为首选,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认为,百度提供歌词侵犯了作品著作权,将百度公司告到海淀法院,索要50首遭侵权歌曲的赔偿金100万元并停止侵权行为。昨天开庭时,百度代理人认为,百度仅仅是通过搜索引擎和网页快照技术被动的搜索歌词,并不侵权。
进入百度首页,点击“MP3”、选择“歌词”一项,几乎能找到所有歌曲的歌词。音著协代理律师说,百度在网站上长期使用由其管理的《爱我中华》、《牡丹之歌》等50首歌曲歌词,并提供歌词网上浏览和传播服务,严重损害了作品著作人的权益,现以每首歌曲2万元的经济损失,向百度索赔100万元。
“百度是通过搜索引擎,从第三方网站上搜到LRC歌词,然后利用网页快照技术暂时存储到百度服务器上,并不是百度自己制作、复制歌词供网友下载,所以不存在侵权行为。”百度代理人认为,百度是通过执行网友的搜索命令才搜索歌词的,是一种被动行为,不存在主观过错。并且,他认为搜索引擎只是寻找LRC文件格式,不是其内容,然后快照到百度网页上,用户不能配合歌曲直接使用,还是要通过点击百度网页上链接的原始网站地址下载歌词。
“百度把歌词全部内容都复制嵌入到自己的网页上,这本身就是一种直接侵权行为,而且网页还开启了鼠标右键复制功能,使网友可以直接复制歌词,这是一种辅助侵权行为。”对音著协代理人这一说法,百度方认为,快照技术就是直接照取一个网页,因歌词太短,一个网页足以装下,所以不能避免显示全部歌词。
最终,双方同意庭下调解。
LRC歌词
所谓LRC歌词是指与播放的MP3歌曲同步显示的歌词,简言之就是唱到哪里,歌词就显示到哪里,只要把编辑好的LRC文件复制到MP3里,就可以和歌曲同步显示。如果是通过百度找的歌词,仅仅能通过复制作为文档格式使用,需要通过转换软件将其转换为LRC格式,才能配合歌曲播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