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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日前,著名科技博客Google Blogoscoped向外界披露了一款叫做Chrome的谷歌自有品牌浏览器的说明性漫画。正当这则报道引起业界普遍关注之时,谷歌官方出面对这款自主品牌开源浏览器的存在高调予以证实,并称这款浏览器最早将在明天即可同大家见面。消息一出,万众哗然。在当前IE、Firefox、Safari、Opera四家激战正酣之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谷歌高调介入浏览器江湖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即将发布的谷歌浏览器Chrome的Logo
不是空穴来风 也非心血来潮
谷歌此次曝出将推自有品牌浏览器的猛料着实让业界吃了一惊。甚至国外博客TechCrunch也用了“No Joke: Google Introduces The Chrome Browser With A Cartoon(绝不是恶搞:谷歌通过漫画发布Chrome浏览器——编者注)”的题目来强调它的真实性。然而我们简单回溯一下历史,就可以大概判定这件事既非媒体空穴来风,也不仅仅是是谷歌的心血来潮。
早在2004年,就有迹象表明谷歌在上市之初就已经对浏览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消息称,谷歌在2004年4月就已经注册了“gbrowser.com”的域名,同时还对网页浏览器、add-on等相关应用申请了专利。同年7月至9月间,谷歌又接连以重金聘请到了曾服务于升阳公司(SUN)的Java语言的主要开发人员Joshua Bloch、微软Vista(当时还叫做Longhorn)用户界面Avalon的程序开发经理Joe Beda以及包括Adam Bosworth在内的四位IE浏览器核心开发人员。当时分析家曾一致认为谷歌如此招兵买马显然是基于对着手研发即时通讯软件和浏览器的需要。随后,谷歌自有品牌的即时通讯软件Google Talk于2005年8月正式发布,而业内预测的谷歌浏览器则从此杳无音讯。
在后来的几年中,谷歌的浏览器征途似乎并不顺利。最初决心自主研发独立浏览器的谷歌在沉寂了3年后一改既定方针,把对自主研发浏览器的追求修正为收购一家业已基本成型的产品。目标最终锁定到了中国:根据2007年初传来的消息,谷歌收购了国产浏览器傲游(Maxton)价值100万美元的部分股份。关于这笔交易的细节则直到目前依然不甚明朗,但据一些后续报道来看,我们可以窥测到在谷歌与傲游的交易之后,另外一家搜索引擎巨头——百度也向傲游伸出了橄榄枝,进而破坏了谷歌原先的计划。不管这则消息是否属实,能够肯定的是我们此后再也未见谷歌方面或傲游方面在产品本身上收获过任何具有震撼力的合作成果。
浏览器江湖中争的是垄断互联网入口的权利
网龄较长的网民应该还会对世纪之初发生在网景浏览器(Netscape)与IE之间的那场浏览器大战记忆犹新。微软的IE浏览器借助与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的优势将曾经拥有着浏览器市场70%以上份额的网景一举击垮后,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成了网民打开通向互联网世界大门的唯一钥匙。自2001年江山初定到2005年变乱丛生之间的将近5年时间中,稳居垄断地位的IE浏览器几乎没有过任何改进或升级。直到2005年2月15日,微软主席比尔·盖茨才于旧金山的RSA讨论会中,宣布新版本的IE浏览器的发布计划。而微软也承认,推出新浏览器的原因正是因为IE的市场占有率正在逐渐被Mozilla Firefox所侵蚀。
按照目前最新的市场占有率数据来看,IE在全球范围内浏览器市场的占有率已经萎缩到72.5%,Firefox的市场占有率则已逼近20%。同时自从2007年6月苹果公司的浏览器Safari发布Windows版本后,Safari也从Mac玩家的小众私物跃居成为继IE、Firefox之后的第3大浏览器。
2008年8月世界浏览器市场份额(数据来源:hitslink)
历史有的时候是以惊人的相似来重复,只不过也许角色会对调一下而已。1997年10月IE4.0推出时,微软在旧金山举行产品发布会。在会场外最引人注目的地方竖立起了一个高达10英尺的巨型“e”字Logo以示纪念。部份Netscape员工在发布会翌日前往会场把这个代表IE的巨型Logo推翻,并放上Netscape的吉祥物——Mozilla恐龙,并用纸牌写上“Netscape 72, Microsoft 18”,这是当时浏览器市场的占有率情况。现在该轮到IE 72了,继承了Netscape“遗志”的Firefox浏览器市场份额则刚刚超过了18%。与此同时昔日霸主Netscape所剩下的市场份额仅仅是当年的百分之一而已。
历史是相似的,竞争是残酷的,为什么还会有如此之多的企业拼命往这块互联网最险恶的江湖中挤身呢?
有评论人士这样推断:最早期的IT行业是硬件为王的时代,后来微软的崛起终结了以IBM为代表的硬件王朝;现在,软件为王也将成为历史,IT行业的未来将是基于互联网的一系列应用的天下。就像当年微软取代IBM成为IT界盟主那样,总有一天以谷歌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会将微软赶下王座。姑且不论这种论断是否存在宿命论的因素,但从目前行业发展的趋势来看,以SaaS为代表的一系列网络应用新概念将在带宽资源达到某种高度后替代PC时代的单机软件及其商业模式,这毫无疑问将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而浏览器,则在某种意义上成为沟通单机软件平台和广袤无穷的网络世界的最重要入口,其战略地位自然不言而喻。如果可以说:谁掌握了互联网就掌握了未来IT行业的制高点,那么也完全可以说:谁掌握了浏览器就将掌握了通向互联网世界必经之路的金钥匙。
就谷歌本身而言,这也符合这家互联网巨头的既定战略。几年前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就曾表示,如果能给用户带来利益,谷歌会考虑推出一款浏览器。
目前,谷歌的很多应用都是基于Web浏览器而进行的。例如,Google Earth、Google字处理、Google表格和Google幻灯片等应用。如果它可以推出自己的浏览器产品,那么在访问速度和兼容性方面必将胜过其他品牌的浏览器。
同时,一款整合了谷歌公司搜索技术、Gmail电子邮件、Talk即时通讯、Blogger日志以及弹出式(pop-up)广告封锁等功能的浏览器,能够让谷歌更有机会成为网络操作系统概念的行业标杆,这也暗合SaaS的行业发展趋势。
谷歌与Firefox的传统关系将走向何方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4年以来关于谷歌浏览器的种种传闻中都提到了谷歌与Firefox的制作方Mozilla基金会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并将这作为谷歌将涉足浏览器领域的证据之一。
有据可查的最早消息可以追溯到2004年,那时在谷歌的承办和支持下,Mozilla基金会曾在谷歌提供的会场中召开了一次Mozilla开发人员大会,而当时正值谷歌招兵买马发力浏览器研发的关键阶段。业界因此纷纷猜测谷歌将通过向Mozilla示好的方式借道进入浏览器市场。
事实上,谷歌也确实同Mozilla基金会保持着异常密切的合作关系。就在上周,有消息称谷歌将其与Mozilla基金会的搜索引擎推广合作延续至2011年。按照该合作协议,Mozilla基金会应将谷歌作为Firefox浏览器的在缺省状态下的默认搜索引擎,而谷歌将为此向Mozilla基金会提供一部分经费。
有数据显示,双方的这项合作曾在2006年时为Mozilla基金会带来了高达5700万美元的进帐,占其全年总收入的85%之巨。据此我们可以推断Mozilla的运作几乎完全依赖于这项来自谷歌的资助。也正因为此,业界一直对双方的暧昧关系表示怀疑,认为从资本构成上来看谷歌已经成为Mozilla事实上的大股东。为此Mozilla基金会官方曾发表声明辩称:双方仅仅只是在商务上存在合作关系。谷歌是营利性的公司,与Mozilla基金会的性质完全不同,资金上的资助并不能改变Mozilla的非盈利属性和独立运作的基本地位,Firefox的开发方向不可能被外力所左右。
从Mozilla中国(谋智)的办公室望去,谷歌中国的办公楼就在眼前(北方网配图)
这一次在谷歌官方关于即将发布的浏览器“Chrome”的描述中:“Google Chrome是一款开源软件,借鉴了苹果的WebKit、Mozilla的Firefox及其他相关应用。”让人很难不联想到谷歌与Mozilla之间的这种密切的长期合作关系。Firefox是一款开源软件,谷歌利用其公开源代码重新编译一款“谷歌版的Firefox”在技术和知识产权方面都不存在任何障碍。我们目前甚至不能排除所谓Chrome根本上就是一款重新打包过的Firefox的可能。
笔者认为谷歌每年花费巨资浇灌的Firefox也许绝不仅仅只限于默认搜索引擎方面的推广性合作。而上周谷歌将同Mozilla的合作延续到2011年的事实又说明了谷歌并不打算因为自家的浏览器而疏远Firefox。从这个角度来揣测谷歌Chrome发布之后对浏览器市场格局的影响:谷歌浏览器将会为Firefox阵营增加一个新的品牌选择,与Firefox形成合力来加速对IE目前份额的蚕食。而不会像之前业界预计的那样:虽然难以撼动IE,却可以轻易拉走一部分目前Firefox的使用者,从而对Firefox的市场份额造成负面的影响。
厚积薄发 谷歌浏览器能为我们带来什么
按照谷歌官方的说法,我们最早明天就可以领略到另一款全新浏览器的魅力了。不管前述的推测是否能够被证实,站在行业的高度来看,竞争和多样化必将会有效避免垄断的发生,也必将会激励创新和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从普通用户的角度来讲,多一种选择永远比别无选择要好。我们永远不会忘记曾经IE6独霸天下时带来的拙劣用户体验和数不清的不合标准的网页。
而谷歌Chrome,作为开源浏览器的新来者,我们有理由为它的突然到来而感到高兴,因为我们只能用一种方式上网的日子已经一去不返了,正如《Mozilla宣言(中文版,v.0.2, 2007.10.17,翻译张羽,宫力)》中所说的:“互联网用户必须能够按照个人意愿决定如何使用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