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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一款液晶电视,为何在中国进口液晶屏相关组件的进口关税基本不超过5%的条件下,中国和日本的售价竟相差一倍。夏普在年初遭遇“歧视销售”质疑后,再一次陷入了“歧视销售门”。
国美:还给消费者真实该款液晶电视是夏普高端产品的代表——65英寸全高清液晶电视(LCD-65RX1)。据了解,此款液晶电视的售价在日本仅售五六万元人民币,而夏普给国美的上市价格却为129800元,虽然在上市两个月后,夏普在协商后将供货价降为99900元,但国美方面考虑到市场回馈和日本市场价格,决定再次降价,这样两个月之内降5万,售价为79800元,降幅达38.5%。随后,便有消息称,夏普方面对于国美的做法很不满,将会采取停止供货进行反击,并会同苏宁合作,将此款彩电以低于国美售价5000元的价格出售。
针对此消息,上海国美汤总经理表示,夏普和国美在合同上明确规定会给国美市场最低价,如果夏普方面停止供货或者给苏宁最低价都是违反合同的行为,他也相信夏普不会这样做。国美方面的降价行为是在保证双方基本满意的前提下,还原市场的真实价格。
同时,记者从上海苏宁市场部了解到,上海苏宁还没有收到任何与夏普合作获得低于国美售价的总部公函。而上海夏普方面至今仍对此事件保持缄默。各彩电同行也表示对此事不方便发表意见。
专家:价格歧视,得不偿失对此,上海大学某知名经济学教授认为:夏普认为由于其技术的垄断性,中国消费者在选择液晶电视时需求弹性比较小,所以在中国采取高价格策略,这必然导致我国消费者利益的损失,而夏普的利益得到扩张。当今时代,相对于企业利益来说,社会更强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而不是一味的追求本身利益最大化。夏普作为市场的一员,也应当发挥其社会作用承担社会责任,在相同产品上应该实施价格公平,并保持质量诚信。如果夏普仍然“糊弄”中国消费者,其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将会逐渐萎缩,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