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郑小姐2005年1月3日在某电器商场购买了两台空调,包修3年。其中一台空调使用后出现漏水现象,从6月份至今4个月内维修人员先后5次上门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郑小姐后向商家提出换机,对方却要求郑小姐承担折旧费用300元,对此郑小姐表示不满。郑小姐能否要求商场给予免费更换新机呢?
【律师点评】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陈四新律师点评:
依据《广东省实施<消法>办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按照‘三包’规定承担退货责任的,应当按照商品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经营者按照‘三包’规定承担更换责任的,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要求予以退货,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经营者按照‘三包’规定承担修理责任的,应当在20日内修复,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经营者应当在‘三包’凭证上如实记录接受修理日期、天数、修理部位、故障原因等情况。经营者在20日内未能修复的,可以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经营者未更换,每延期一日按照商品价款百分之零点二的标准赔偿消费者因延误使用该商品的损失,或者提供同类商品供消费者在维修期间使用;经营者在60日内未能修复或在包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退货或者更换。消费者选择退货的,按照本条第一款执行。”
郑小姐从商场购买空调,与该商家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依据合同约定,空调包修3年,在保修期内,其中一台空调出现漏水现象,经5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郑小姐依法可以要求该商场免费为其更换新机。该商场要求郑小姐承担折旧费用300元没有法律依据。
【市消委会提示】
选择家电,主要是要认准品牌、性能、售后服务。
1.消费者最好选择适合自己的且取得CCC(中国强制产品)认证的产品。
2.检查产品的标识。是否包含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电源性质的符号、额定频率或额定频率范围、额定电流、制造厂商名称或商标、型号、II类器具(使用两个插脚插头的器具)是否有Ⅱ类符号等。
3.观察外观判断基本质量状况。
4.留意产品的保护功能,家电产品的设计应能避免一些可预见的非正常工作可能造成的危害。
5.检查附件、说明书、合格证等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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