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乔毅):12月5日消息,广受关注的卡巴斯基起诉瑞星“误杀门”事件第二次庭审,于今天上午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庭审(11月29日)由于证据较多,质证过程并没有完成,第二次庭审继续前一次庭审的内容,并完成了此案的庭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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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证结束 激烈辩论
在长时间的法庭事实调查及质证结束后,双方围绕各自所举证事实和此案的法律关系,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原告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瑞星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捏造虚假的事实,公开发布大量侵犯卡巴斯基商业信誉及商品信誉的文章。并根据业务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和公证费)以及恢复名誉所需要的费用,向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第一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原告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杀毒软件产品,所标注的商标所有者不属于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而属于俄罗斯卡巴斯基实验室。因此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直接利害关系,其商誉也未受到影响。故恳请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第二被告天津北方网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也阐述了其观点。一、原告不具有起诉天津北方网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法律依据同第一被告所述相同。二、天津北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侵权的故意和行为:1.北方网刊载的两篇文章是此次事件的纷争事实,其中《瑞星悬赏百万征集误杀证据》一文中,既有采访第一被告北京瑞星公司的内容,也有采访原告方证据之一的北京百汇数字星空公司的内容。所以从主观上来说,北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侵权故意。2.从客观上讲,北方网只是对客观事实进行的报道,没有误导网友的含义,因此也没有侵权行为。
在总结性发言阶段,双方又各自将自己最重要的观点进行了法庭陈述。鉴于本案属于互联网相关的民事诉讼,原告方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希望可以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进行有开创性的判决。辩论结束后,双方认真核查了庭审纪录。
在此次“误杀门”事件中,北方网进行了高度的关注,并进行了客观的报道。相关证据也表明,在报道《瑞星将诉卡巴斯基恶意诽谤:雇用枪手大面积攻击》之前,就曾经报道过《卡巴斯基回应查杀瑞星卡卡:一切为了用户安全》,由此足以证明北方网作为国内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新闻网站,始终保持着稳健清醒的职业操守,对整个事件的报道是公正的、客观的。
在庭审阶段的后期,原告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也表示,感谢北方网作为媒体客观、公正的态度。
最后,主审此案的李国忠法官询问当事人双方是否有调解的意愿,双方均表示认可。
待判决结果公布后,北方网将会带来此次事件的进一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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