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6日,重庆的蓝先生曾向本站反映:诺基亚偷梁换柱,竟将全球限量发行的5700金刚版手机的耳机换成了低配产品!2007年11月10日,北京的王先生也因同样的问题找到我们投诉,他强烈要求诺基亚给个合理的解释!
投诉信原文如下:
2007年11月买的诺基亚5700变形金刚版手机,本来5700金刚版配置的是AD44耳机,结果10月以后生产的同款手机诺基亚却私自改为质量功能低下的AD56,在此期间诺基亚根本未在任何媒体上作任何公告,它自己的官方网上至今5700手机的耳机配置仍然是AD44!!!!
投诉人要求:讨个说法!
王博士观点:
近日,王先生购买了一部诺基亚5700变形金刚版手机。然而,王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购机后却发现该款手机的耳机并非诺基亚官方网站公布的型号,他非常气愤,强烈要求诺基亚给个说法。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由此可见,诺基亚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我们希望诺基亚方面对自己的产品、用户负责,赶紧联系王先生,妥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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