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策
《反垄断法》为大量科技型企业打开了创新和成长的空间,制裁那些依靠垄断抑制中小企业成长的不当竞争行为将有法律依据。然而法律条文中多次出现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令曹参感到疑惑。曹参说,目前看来,《反垄断法》有点像“没牙的老虎”。
8月30日,《反垄断法》终于获得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宣布将于明年8月1日起施行。撼动跨国垄断企业的“利剑”是否就此“出鞘”?让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充满期待。
永中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参一直非常关注《反垄断法》的制定。曹参带领的永中科技多年来一直专事办公软件研发,并成为国内办公软件企业中一支重要力量。然而,面对跨国企业的垄断,永中科技一直在夹缝中艰难生存。
“不是我们不努力,是对手太强大。”永中人这样感叹。新出台的《反垄断法》能让永中这样的高新技术企业迎来春天吗?
“有了《反垄断法》,对国内企业的发展总是有利的,至少企业可以通过诉诸法律,将对方的行为公布于众。”曹参说。
有了喘息的机会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创业投资研究所所长房汉廷博士认为,《反垄断法》为大量科技型企业打开了创新和成长的空间,制裁那些依靠垄断抑制中小企业成长的不当竞争行为将有法律依据。“由于我国在高新技术领域明显处于后发地位,一些跨国企业利用其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和组织优势,对中国企业实行技术控制、价格压制和组织清除(并购),《反垄断法》的相关条款对此进行了严格界定。”
事实上,在高新技术领域,《反垄断法》的基本功能是防止处于优势地位的企业运用其市场支配力实施阻止那些可能危及其现存市场地位的创新活动。“这是国际经验。”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市场总监张建宁说。
据了解,目前跨国企业在国际社会正遭遇越来越多的诉讼。欧盟、日本、韩国都先后对芯片企业英特尔提出反垄断诉讼。但是过去我国由于《反垄断法》的缺位,这些跨国企业在中国一直“顺风顺水”。
高新技术领域中小企业其实是最具创新活力、最活跃的创新力量。但高科技领域大企业尤其是较早进入市场的高技术企业往往凭借其技术优势和消费者的追捧,形成强势地位。而且这些企业为了维护既得利益,或者因为研发投入了大量资金,企业希望把某种产品的产值发挥到最大,于是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来保护投资价值。
“从企业的角度看,这些做法无可厚非,但是一旦某个企业成了市场里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那么它就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所以从整体上看,《反垄断法》是一个保证公平的尺子,是一种预防和制衡出现寡头的手段。”张建宁进一步解释。
从全球范围看,我国高科技产业还处在追赶的阶段,尚未出现在全球有主导地位的企业。“从国内企业的发展规模和对市场的掌控能力看,在近一段时间内国内可能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目前看来还是凤毛麟角。”即便是目前国内发展比较好的联想、华为、海尔等,张建宁认为,拿到全球看也还是中小企业,还是处于在跟国际大企业竞争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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