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您当前的位置 :北方网 > IT浪潮 > 滚动新闻 正文
关键词:

手机号挂失后不返余额 电信公司被判返款


http://www.enorth.com.cn  2007-09-02 11:02

  消费者遗失手机挂失后,电信公司该不该返还卡内余额?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傅小姐诉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服务合同案件,法院判决联通北京分公司为傅小姐重新启用原有卡号,返还傅小姐电话话费并赔偿其信息查询费。

  根据傅小姐诉称,2006年9月,她购得一手机,同时办理了如意133卡,并予以充值使用。同年10月手机遗失,她进行了电话挂失。2007年4月初,手机找回,但在通过电话办理解除挂失时,被告知由于超过联通北京分公司规定的使用期限,卡号已被注销,当时卡内尚有余额,但联通北京分公司称不能返还。

  傅小姐认为,联通北京分公司单方面采取的注销卡号并侵吞卡内余额的行为已违反了合同义务,90天的有效期属于联通北京分公司单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另外,她已经在联通北京分公司要求的有效期内办理了挂失手续,挂失期间不应再计入使用期。

  联通北京分公司辩称,公司的用户指南对于卡号的周期有规定,对于傅小姐电话卡的处理是按照指南及卡后的说明操作的,公司不存在违约等。

  法院认为,因联通北京分公司用户指南规定不明确,未向消费者告知电话挂失后133账户的生命周期将继续计算,使傅小姐未在有效时间内到营业厅办理补卡手续,导致手机号被注销、话费余额无法返还的损害后果,联通北京分公司应对该损害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联通北京分公司为傅小姐重新启用原有如意133卡号,联通北京分公司返还傅小姐话费92.18元及利息,联通北京分公司赔偿傅小姐信息查询费21元。(李京华)

编辑 乔毅 新华网
[进入IT论坛]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北方网精彩内容推荐
无标题文档
天津民生资讯
天气交通 天津福彩 每月影讯 二手市场
空气质量 天津股票 广播节目 二手房源
失物招领 股市大擂台 天视节目 每日房价
热点专题
北京奥运圣火传递和谐之旅 迎奥运 讲文明 树新风
解放思想 干事创业 科学发展 同在一方热土 共建美好家园
2008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 《今日股市观察》视频
北方网网络相声频道在线收听 2008高考招生简章 复习冲刺
天津自然博物馆馆藏精品展示 2008年天津中考问题解答
带你了解08春夏服饰流行趋势 完美塑身 舞动肚皮舞(视频)
C-NCAP碰撞试验—雪佛兰景程 特殊时期善待自己 孕期检查
热点新闻排行 财经 体育 娱乐 汽车 IT 时尚 健康 教育

Copyright (C) 2000-2021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