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淘汰落后平板玻璃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十一五”期间,坚决淘汰规模小、能耗高、质量差、环境污染严重的平拉工艺等落后的平板玻璃生产线。
通知指出,淘汰企业(生产线)的标准是:国办发49号文已列入淘汰,而近年来又死灰复燃的企业和生产线;按照发改委2005年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规定,六机及以下垂直引上普通平板玻璃生产线、平板玻璃普通平拉工艺生产线及日熔化量100吨以下的“格法”平拉生产线;有条件的省(区、市)应淘汰全部平拉工艺(含格法)生产线。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在该条件颁布之前,各地投资主管部门一律暂停普通浮法平板玻璃新建项目核准、备案工作。
【责任编辑 贺锦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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