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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广东汕头分公司被判欺诈消费者


http://www.enorth.com.cn  2007-08-21 20:04

  -本报记者冯善书

  “诓称送话费和奖品,但没有兑现承诺,反而扣收信息费,其行为实属欺诈。”日前,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分公司在该市一位来自农村的残疾青年的反复较真下,终于在法院遭来败诉之苦,法官在判决中如是说。

  这位青年叫夏楚辉,今年28岁,是广东省揭东县霖磐镇东风村的村民。去年,夏楚辉买了一套中国联通如意通储值卡,从而成为一名联通用户。2006年12月27日至2007年1月2日,他的手机陆续收到一些联通公司发来的信息,内容分别为:

  “恭喜你答对了,真聪明,送你精美CD架一份,祝你元旦快乐!答对下题可获12元话费”;

  “尊敬的用户:根据您上个月费用额度,您将有机会获得200元话费奖励资格,有效期为3天,请回复1确认,过期不候。(本条免费)2元/次”;

  “尊敬的用户,您本次得到50元的充值密码:2552;直接回复您的充值密码,充值到您的充值点卡上”;

  “联通用户您好,感谢您参加手机信号质量投票,可获数额不等的话费充值奖励。您所在地区手机信号怎么样:A很好,B一般,C比较差,直接回复字母参与”……如此等等,一共10条。

  收到短信,夏楚辉“感到十分高兴,以为中奖了”,马上按要求进行回复。可是,一段时间后,他根本没有得到任何奖励,反而发现卡里的话费突然减少了100多块。

  他大吃一惊:“才几天?就花了这么多。”于是来到联通公司的营业厅要话费清单。营业员告诉他,如意通用户是不能打印话费清单的。经再三交涉,营业厅“破例”给了他一张清单。夏楚辉发现,这些话费是被联通公司以五花八门的信息费扣掉的。他马上有种“被骗”的感觉,质问“事先为什么没有告知”,并要求给个说法。当时,联通公司答复他说,信息费不是公司收取的,而是代SP商收的。

  联通公司还答应替他协商解决。然而,夏楚辉一等再等,始终盼不到自己要的结果,一气之下,就把联通公司告到了汕头市金平法院。

  在法庭上,夏楚辉对法官说,联通公司称收取的信息费是代第三方收取的。但是,他和联通并没这样的合约,联通在向他发短信时也没有标明资费标准或须经用户确认。被告没有履行承诺“明白消费在联通”的约定,强行扣收信息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所以,他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不得代第三方在原告的号码上扣费,并且要双倍返还原告的话费168元并赔偿等额话费84元。

  联通公司称,消费者被收取的信息费的产生系电信SP增值业务经营商所致,联通公司与该经营商是一种代理合同关系,即经营商通过联通公司网络发送短信,联通公司代其扣取信息费。如果消费者与其有纠纷,应当将增值业务的经营商诉为被告,而不应当直接起诉联通公司。

  不过,金平法院经庭审调查认为,原告使用被告联通汕头分公司发行经营的如意通号码,双方之间已形成电信合同关系,原告起诉联通汕头分公司,其主体适合。被告联通汕头分公司作为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与电信用户之间约定的合同进行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中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话信息服务应当公开各类信息服务的项目和价格。但联通汕头分公司违反了上述规定,在未明确告知原告回复信息应收取费用的情况下多次编造短信送话费有奖活动,使原告在不知真实情况下参与其活动,而且多次诓称送话费和奖品,但没有兑现承诺,反而扣收信息费,其行为实属欺诈。

  联通汕头分公司辩称上述行为系SP增值业务商所致,但SP商是通过联通发送信息给用户的,不论其合作关系或代理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均应由被告承担法律责任。联通汕头分公司的答辩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原告请求被告双倍返还信息费168元的诉讼请求可予支持,但不能再加上其基数84元。原告请求被告不得代第三方在原告的号码上扣费,因被告联通汕头分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的规定,在案件中法院予以支持并已做出返还处理。

  2007年8月8日,金平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联通有限公司广东汕头分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双倍返还原告夏楚辉信息费168元。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对被告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清偿不足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日前,夏楚辉刚刚从法院拿到这份判决书。半年来,为了这10条短信,他跑了3趟汕头,老家那些穷亲戚都说他“发神经了”,因为就算赢了官司,赔回来的钱也抵不了自己打官司的花费。但是,夏楚辉却认为,他之所以跟中国联通这个移动运营商的巨头这么较真,并不是幻想得到多少的赔偿,而是想让对方知道一名普通消费者的力量,“消费者并不是随便可以欺骗的!”

  目前,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尚未得知联通公司要提出上诉的消息。

编辑 赵海涛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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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175] 广东省 网友: 于2007-11-25 10:47 发表评论:

  联通管理非常差,我也是一名受害者,我咨询某种业务都有很多后台工作人员不同说法,为什么同一公司有两种说法,多次解释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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