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98.SH,以下简称“大唐电信”)发布公告,称公司因虚增利润等问题,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罚款30万元。
《告知书》中称,大唐电信在2004年度报告公开披露当年度利润总额为62385759.04元,虚增该年度利润总额37186597.53元。同时,公司在2004年年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会计报表附注中,未披露2004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在重大遗漏。
由于“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证监会拟决定,对大唐电信处以30万元的罚款,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罚款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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