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的《财经时报》刊登的《方正起讼暴雪哗众取宠两年后才关注"细节"》一文中引述了网友的观点:“魔兽世界在大陆正式运营也已经有了2年的时间了,难道说过了这么长时间,这些字体才被人发现?还是说,一开始方正集团并没有在意“网络游戏”这个东西,而当看到了它丰厚的利润之后,才开始关注这些“细节”的呢?”
作为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笔者对以上的观点并不认同,虽然方正在官方声明中表示:该公司最近才发现《魔兽世界》中存在侵权字库。但从方正的起诉的时机以及有条不紊的诉讼步骤看,本次的维权行动显然是经过较长时间深思熟虑的,很可能其早已发现该问题,但当时隐忍不发,只是在等待最佳的行动时间而已。本次行动是有备而来的认真维权,而非哗众取宠。在本案的诉讼时机的把握上,方正显然吸收了诸多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维权的策略,堪称“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范本。在本次的方正诉《魔兽世界》字库版权侵权一案中,方正把前几年从欧美跨国公司、专利技术标准组织学到的他们对我国彩电、DVD等产业的诉讼技巧还施于国际游戏巨头暴雪。完美的实现了这句由清末魏源先生在《海国图志》中提出的理想。
那么,方正究竟从国际巨头那里学到了什么“长技“?简而言之,就是”把猪养肥了再杀“。跨国公司往往对于技术的发展方向有着比普通企业强的多的嗅觉,因此,他们往往会在一些即将兴起的产业中进行战略性的前瞻性研究,并且在该产业尚未启动时完成专利申请部署。同时,当此产业刚刚启动时,跨国公司往往沉默不语,冷眼旁观其他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奋力开拓市场,但等到产业商业模式形成并走向成熟时,这些国际巨头就开始以专利侵权的名义打击市场内的企业,此时,这些企业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缴纳巨额专利费用,把大部分利润拱手相让,要么就退出市场,这些专利就像收割机一样为巨头们把其他企业播种耕耘的成熟市场收割完毕。此类案件中,跨国公司的行为一般有四步:知识产权布局、静默等待产业兴起、利用知识产权打击产业内的企业、垄断产业。
在这方面,我国企业教训深刻,最典型案例就是我们的DVD产业。我国在2001年还是DVD生产大国,当DVD市场和我国DVD企业的实力均迅速增长时,拥有DVD相关专利的跨国公司相继组成了包括MPEG、6C、3C、1C、杜比和DTS在内的几个专利收费组织行使知识产权。中国企业每出口一台DVD机就要分别向上述专利标准组织交纳高额的专利费,致使到了2005年,国内DVD影碟机出口业务几乎无利可图,有不少企业已不再生产DVD产品或者倒闭,就这样,我国的DVD产业就在跨国公司“把猪养肥了再杀“的知识产权战略下被打垮了,利润和市场份额均被跨国公司所攫取。同时,上述专利标准组织的行使知识产权手段并不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存在卡特尔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无效专利收费等违法之处。碰到过类似问题的还有我国的彩电、mp3等产业,即将碰到上述问题的可能是IPTV、手机3G应用等产业。
笔者判断,本次方正在起诉魔兽时机把握上显然也借鉴了跨国公司“把猪养肥了再杀“的知识产权战略。就诉讼时机而言,比起游戏刚刚运营时,现在起诉显然能达到商业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中文版《魔兽世界》游戏的商业化运营始于2005年第二季度,由于此款游戏在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到2007年3月底为止,《魔兽世界》游戏在中国共实现收入约14亿元,估计到诉讼结束,该游戏的收入将超过20亿元。方正此时起诉该游戏侵权,由于侵权利润的积累,不论是和解解决还是法院判决,其获得的商业利益显然将大大超过在游戏刚开始商业化运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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