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韩峻巍)某单位领导刘某看上了下属王小姐,但追求对方半年仍未获得“爱情”。为报复躲避自己的王小姐,刘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发送了数百条恐吓、淫秽的短信。8月14日,刘某被海淀警方行政拘留。
从2005年秋天至今,王小姐收到刘某发来的骚扰短信几百条。8月10日,忍无可忍的王小姐和她的母亲终于在朋友的建议下到海淀公安分局曙光派出所报警。8月14日下午,刘某被民警依法传唤至曙光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刘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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