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大量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正迅速涌入我国,而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的建立和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更为私募股权投资在我国的发展培育着越来越适宜其生长的土壤。这是记者29日在“2007并购重组和私募股权投资高峰会”上得到的消息。 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含义广泛的投资方式,采取的基本运作方式是,先低、价买入企业的控股权,经过几年的运营和重组使其升值,再通过将企业出售或上市来获利。 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指出,开设创业板和建设全国统一监管的OTC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条件已经完全成熟,这无疑将为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另外,目前国内上市资源供不应求,吸引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和发展内资私募股权投资成为增加优质上市资源供给的重要途径。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说,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有三种制度形式: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基金制,其中有限合伙制是运用最多的。我国新颁布的《合伙企业法》首次确立了有限合伙制度并作了相关具体规定,这在相当大程度上增加了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中国的发展机会,必将大大加速私募股权投资在我国的发展进程。 王守仁表示,目前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军A股的障碍正逐步解决,商务部、证监会、发改委、交易所等正在征求和聆听外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意见,抓紧修改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外资设立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大势所趋。”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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