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7月16日电(记者邓建胜)记者日前从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江西省日前特别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省各地的电子警察系统的规范使用进行大检查,同时明确规定:电子警察系统建设不准招商引资;对于非公安部门自行建设的电子警察,禁止投入正常的执法。
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全省各地逐步规范电子警察系统建设:电子警察系统必须由公安部门自行建设,已经由投资商参与建设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投资商彻底脱钩,暂时不能脱钩的电子警察设施不得投入到正常的执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