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7月5日消息,本周三LG电子宣布已经就该公司DVD技术专利侵权一事正式对中国台湾广达电脑公司提出诉讼。 据澳大利亚媒体报道,LG公司日前表示已经于本周二在美国威斯康星州联邦地方法院申请了对广达电脑公司的技术使用禁令,并要求其予以相应赔偿。LG公司表示广达电脑在未获得LG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涉及DVD标准方面的四项专利技术,其中包括销往美国地区的笔记本电脑,但并未明确给出美国公司的名称。 LG是一家主要经营消费性电子产品、移动电话和平面电视业务的公司,而位于台北郊区的广达电脑则是全球最大的签约生产商。 LG知识产权主席兼副总裁Lee Jeong-hwan表示,“LG的DVD所有权已被业界广泛认可,同时任何情况下未经许可使用其知识产权都属于侵权行为。”LG据称拥有近5000 个DVD技术方面的全球性产权,而这也是公司业务的关键部分。 IT界的产权争议向来比较普遍,这也是生产商们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一环。而被起诉方往往会采取对原告方反起诉的策略。例如,上个月LG曾在美国起诉日本的日立公司,以及该公司在美国同富士通的合资公司,认为其对于LG的显示器构成了侵权。 LG在本周三同时表示正在等待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法院就其起诉广达电脑对LG个人电脑技术侵权的最终裁定。LG表示去年7月就此事的上诉最终维持原判,认为广达电脑并没有对LG个人电脑专利技术构成侵权,而最初判决发生在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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