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系列质疑文章指向了国内最大数字图书馆运营方超星公司,“超星打算把企业卖给Google、超星打算退出数字图书馆领域、超星授权作者仅有15-20%是真实的、400学者诉超星侵权”等,如同连环炮一样直接轰向超星。 “超星一直很低调,但低调并不意味着忍气吞声。这些传言已经给超星造成了恶劣影响。”超星市场部经理王茜就此次风波接受采访时称。 正反双方各执一词 记者在超星公司网站上了解到,该公司从事数字图书馆业务10余年,是目前惟一一家大规模与作者一对一直接签约授权企业,与作者面对面谈判并由作者亲自签订授权合同。签约模式为登门拜访作者,作者亲自授权。而这种一对一版权签约模式也被行业内认为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从2000年起,超星数百人的“圈书”队伍四处出击,与著名院士签约,迄今已拿到30万份版权授权合同。这种模式也被业内称为“超星版权模式”。 但风波恰恰出现在版权签约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吴锐是站在本次风波风口浪尖上的焦点人物。吴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超星涉及到自己的版权侵权纠纷有4起,目前已经联络到了王煦华、刘宝才、王育成、姜广辉等400多位专家学者,有的已经起诉,有的正准备起诉。对于超星公司拿出的一份吴锐的“授权书”,吴锐表示,这份授权书是伪造的,身份证和电话号码都是错的。“超星的授权作者仅有15-20%是真实的”的说法开始见诸于报端。 “超星甚至被丑化为中国最大盗版集团”,面对质疑,王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颇为无奈,“我们做授权不是为了给媒体看,更不是做个样子给自己看。有多大的必要自己伪造一些授权书,然后锁在柜子里?”外界所谓的“超星受到Google重压要退出数图领域,超星恨不得赶快卖给Google,超星法人用不同身份证注册企业”等流言纷起。王称,“400学者要告超星”的说法是明显夸大的,事实上只涉及到个人的几本著作。“有人猜测这是幕后竞争对手所为,我们宁愿不相信这是事实。”王茜在回复记者的邮件时说。 目前网上的声音有些真假难辨。一份来自斯坦福大学东亚图书馆馆长邵东方的声明指出,邵作为吴锐提到的几本图书的400位作者之一,从未委托其起诉超星。而起诉学者数目,有说是400位学者,有说是420位学者,但真正在媒体上露面的目前只有吴锐一个人。有人建议如果所言属实,应该拿出一个详细的学者名单。 版权悬空演闹剧 不论如何,正如有报道所言,超星此次被无情地推到了数字知识版权保护的对立面。 “盗版现象”是否是行业潜规则?王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所有的数字图书企业的确都存在版权问题,但这正说明数字图书馆版权问题的复杂性、困难性。不过所谓的“潜规则”是不存在的,法律是很清楚的,如果没有授权,就算侵权。 对于国内数字出版领域的经营现状,万方数据市场部经理张秀梅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数字图书行业的生存非常不容易,数字版权问题,全国数字资源制造商都无法很好地解决,包括国有和私营企业,这是整个行业所面临的隐患。可见,版权问题已经成为一枚定时炸弹。 国家版权局曾经发过一份正式文件,如果作品使用者找不到作者,可以将版权使用费交给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集体代理,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向作者转付稿酬。根据此文件的精神,超星将一笔资金转付给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目的是当作者在找不到超星的情况下,可以找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取稿酬,因此才有了超星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合作。后来国家版权局废止了该文件,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也向超星退付了该笔稿酬。但国家版权局“先立后废”的态度恰恰说明图书、文字的数字化过程中,版权代理机构处于真空地带。 “按照道理,作为一个数字图书企业,重点应当是传播,现在却不得不花大力气去做授权,问题的原因就在于缺乏版权代理机构、作品集体管理机构等中介机构。如果是成熟的产业环境的话,我们本来可以从这些中介机构取得作品授权,把自己的精力全部集中在作品传播上。”一位从事数字图书版权管理的人士向记者诉苦,“现在要想获得数字版权,必须找到作者签约,否则就是侵权。而实际上很多作者是无从查找的,就跟大海捞针似的。” 目前,大多数的图书数字化机构在处理版权上采取了多条腿走路策略。授权模式主要有3种,占据最大比例的是“一对一授权模式”,与作者签约,用10年读书卡来换取作者的授权。其他2种还有根据作者作品下载量支付作者作品使用费;作者要求单独定价,向用户单独收费,收费的50%用来支付给作者和出版社。目前3种授权模式基本涵盖了版权授权方式的全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包括超星、方正、书生等国内规模较大的几家数字出版机构都对版权问题颇感头疼。
【责任编辑 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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