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记者昨天获悉,歌手何勇因手机铃声告中华网侵权案已一审宣判。中华网所属的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被判决赔偿何勇经济损失等共6036元。何勇诉称,其是音乐作品《钟鼓楼》的词、曲作者及表演者,对该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及表演者权。华网汇通公司未经授权许可,将该音乐作品作为手机铃声,置于其网站(域名为www.china.com)中为用户提供收费的下载服务。他认为华网汇通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原告的音乐作品,严重侵犯了原告对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认为,中华网自行上传涉案音乐作品进行试听服务的行为,构成了对何勇信息网路传播权的侵犯,判令其赔偿何勇经济损失等共计6036元。宣判后,何勇和中华网都表示同意法院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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