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t硅谷动力消息】2007年6月29日,阿里巴巴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协议,在B2B、B2C及C2C网商融资服务、B2B网上信用支付中介平台建设、联名信用卡和银企互联等多个领域开展深入合作。这也是国内首次全面将电子商务网络信用度与银行贷款结合在一起,作为贷款的重要参考标准。 按照双方协议,中国工商银行将联合阿里巴巴向B2B、B2C、C2C市场上有一定信用级别的商户提供融资服务。工行将以阿里巴巴及其旗下的淘宝、支付宝会员的网络信用和网上交易金额为参考依据,为其提供授信评价,并推出多种融资产品,使得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可以快速便捷地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获得贷款。 实际上,早在2005年5月,中国工商银行就与阿里巴巴在北京签定了电子商务战略合作协议,就相关领域的合作可能性进行探讨。为此番网络信用贷款服务,阿里巴巴已建立了一套信用评价体系与信用数据库,同时研发了贷前、贷中、贷后三个阶段的风险控制系统,以协助银行控制信贷风险。 在此前,阿里巴巴也曾与建设银行就网络信用贷款开展了合作,但这一合作并未惠及个人商家。 除了信用贷款外,此番工行和阿里巴巴还将共同研究开发集在线支付和多种信用支持、贸易融资、咨询服务于一体的B2B网上信用支付中介平台,为阿里巴巴网商提供网上交易支付中介服务及各种由网上交易衍生的融资及信用服务,以打消此前很多企业商家不信任网上支付的“窘境”。 据介绍,本次融资服务将首先以面向浙江省内的服务为试点,进而推向全国。阿里巴巴方面表示,与其他银行的深度合作目前也在进行当中。
【责任编辑胡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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