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就争议不断的P2P下载近来在我国台湾省有了新的说法,“立法院”近日通过一项著作权法修正案,称如果用户使用P2P工具软件传播侵权文件,软件经营者将连坐受罚.” 当地的提案者称,之前的法规条文只对使用者的侵权行为进行处罚,这是首次将经营者纳入管理范围. 据悉,根据新法规定,提供可供他人散布侵权内容的软件、且鼓励使用者进行侵权行为,并藉以获利的经营者,同样将被视为侵权,将依规定处罚,可处二年以下徒刑、五十万台币以下罚金. 当地媒体引援提案者的表态称,修正案通过将使得从事P2P内容传播的软件企业,向来宣称的“科技中立”、“只是提供服务平台,无法管到消费者行为”等说法,将不再能成为业者藉以免除法律责任的理由. 这样也就表示如果通过P2P的方式传播盗版或着黄色的内容,那么一经发现在传播者会收到严惩的同时,传播者所使用的P2P软件和种子发布站等媒介或平台都将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以上部分内容转载自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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