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有消息人士称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已经决定在今年下半年到香港上市,预计最高融资额为10亿美元。上市主体为阿里巴巴B2B业务,而淘宝网的C2C业务和中国雅虎并不在上市公司范围之内。
据透露,高盛和摩根斯坦利将作为阿里巴巴上市的联合承销商,但是目前尚未得到这两家投行的确认。如果阿里巴巴成功在香港上市,阿里巴巴将创下内地互联网公司在港美两地的IPO(首次公开招股)之最。
马云厌恶萨班斯法案
据报道,有消息人士指出,马云非常厌恶美国政府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并且认为阿里巴巴没有在美国上市的必要。
萨班斯法案的实施背景是当时安然、世通等美国企业巨头频频曝出丑闻,引发美国股市振荡。美国政府由此加强了对上市企业的财务要求,并从法律上对企业高管进行了更多约束。但是,很多上市公司对该法案怨声载道,称实施成本过高。一些批评人士也表示,该法案令很多国外公司对美国股市望而生畏,并转至伦敦、香港等监管较为宽松的交易所上市。
香港上市对阿里巴巴有好处
分析人士指出,香港是阿里巴巴的官方总部所在地,驻扎在香港的投行分析师对进出口等国际贸易更为熟悉,而美国分析师则对此了解不多。
此外,香港还是全球的贸易中心,相对于美国纽交所和纳斯达克交易所来说,香港联交所的散户投资人比较多。再加阿里巴巴属于概念型股票,一定会受到投资人的追捧,如此一来,就融资规模而言,香港联交所和美国两大证券交易所的区别应该不会很大。
JP摩根分析师迪克·魏(Dick Wei)认为,由于全球资本市场的流动性较高,美国和香港股市的估值差异正在消失,因此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更为合理。他认为,搜狐、百度等内地互联网公司之所以选择纳斯达克,是因为美国投资人对其业务模式更为熟悉,所以愿意给出更高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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