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己的软件被指“恶意软件”,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将被告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告其侵犯名誉权。据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于6月14日下午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诉称,2007年1月16日,被告在新浪、搜狐、TOM等网站上发布声明,指责原告软件使用“FSDINLINE HOOK技术”为“一种极为恶毒的病毒技术”,上述声明被多家网络、平面媒体转载。 被告发布的“360安全卫士”软件在未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原告发布的“CNNIC中文上网”、“CNNIC无忧上网工具”软件列为“恶意软件”。其行为侵犯原告名誉权,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行为并在“www.qihoo.com”、“www.sina.com.cn”、“www.sohu.com”等相关网站首页上刊登声明,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10万元。 【责任编辑陈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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