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失衡的市场格局下,主导运营商可以凭借自身规模优势,规避现有资费政策的各种限制,主要采取各种资费套餐的形式,来隐藏真实价格水平 与任何一个行业的价格改革相同,中国电信业近二十年来的资费改革,也经历了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从高资费标准向低资费标准演进的蜕变。近年来,在政府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逐步建立,电信资费整体水平逐年下降,广大电信用户从电信资费改革中进一步得到了实惠。 同时,电信业市场激烈的竞争也造就了一个特殊的资费环境,各种名目繁多的资费套餐层出不穷,电信用户在享受电信业发展带来的通信福利提升的同时,陷入了一个消费怪圈,各种套餐有如雾里看花,明白消费在很多时候成了空谈。 资费改革首先要实现明白消费 现在的资费套餐,给人以强制消费的感觉。即便是这种限制很多的“套餐”,也被运营商加上了种种苛刻的条件。去年,有的运营商搞积分换手机活动,等消费者参加完换手机活动,才发现凡是参加了换手机活动的人均不能选择可以降低资费的“套餐”,给人一种强烈的被欺骗感。 事实上,电信资费套餐越少越好,要逐步实现资费透明,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只有这样才能将电信业发展成就更切实地回馈给广大电信用户,同时,对于有效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更具有积极意义。现在五花八门的资费套餐营销模式,实际上是一些电信企业借用了一般工商业的市场竞争策略和经营技巧的手段,其中很多都存在误导或陷阱。 资费套餐太复杂,一度也成为两会代表关注焦点。不少消费者表示,套餐消费方式就像商场的打折返券,为了所谓的“优惠”,你必须精确地调整自己的通话时间以适应套餐的要求,必须接受一道道复杂算术题的折磨。 近日,重庆市就对该市上千种通信资费套餐进行清理,其中超过九成的套餐被叫停。据统计,清理前,全市40个区县电信运营商推出资费方案约1555个,资费套餐过多、计算相对复杂、资费结构模糊等情况非常突出。 信息产业部也要求电信企业首先应减少资费方案种类。在设计资费方案时,应简化资费结构,通俗易懂。同时,电信企业应按照要求明码标价,清楚准确地告知用户相关资费标准和收费构成,严禁各类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 换句话说,实现电信资费改革的目标,必须首先保证用户可以享有透明消费的权利,这样才能创建一个健康有序的电信市场。 套餐混乱实质在竞争失效 经过近几年电信资费管理改革的不断推进,目前电信资费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电信企业拥有更多的自主定价权。而电信资费管理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完善电信资费市场化形成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当前,电信市场各种形式的资费套餐营销模式,表面上看是资费管理的问题,实际上是遗留的电信改革有待解决问题的集中表现和市场回应。追根求源,混乱的资费套餐所表现出的是电信市场竞争格局、产权制度、管制能力等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信息产业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移动对固网的替代效应不断加强,市场资源、产业利润继续向一家运营商高度集中,我国电信市场失衡格局日益严峻。移动电话用户呈现加速增长的趋势,连续创造2004年4月以来最高月增长纪录,移动通信替代固网的速度明显加快。 严重失衡的市场格局下,一头独大的主导运营商可以凭借自身规模优势不惜成本地大打价格战,削弱其他运营商市场竞争力,蚕食其市场份额,整个电信市场竞争处于低效阶段。 但是,国家现行的各项资费政策又对价格战进行了限制,为了规避现有资费政策的各种限制,主导运营商就主要采取各种资费套餐的形式,从而将价格战隐蔽起来。最终造成套餐满天飞的混乱局面。 所以说,失衡格局下的竞争也是造成资费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要想真正理顺电信资费结构,确定电信有效竞争是必要的前提条件。 明白消费有赖市场有效竞争 在我国电信市场越来越远离有效竞争状态的情况下,实际上就是减弱了竞争活力,降低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利,这显然不利于产业协调发展和我国电信业国际竞争力的持续提升。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才能够给消费者带来诸如更低的价格、更高的质量、更多的选择,以及在此基础上保持产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由于技术进步,目前全球电信经营成本在逐年下降,这是个大趋势,我国的电信资费也应该相应地大幅下调。欧洲国家在移动电话方面多数实行单向收费,进入21世纪以后,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移动通信公司也逐渐通过包月制停止了原来的双向收费做法。近年来,我国电信业发展趋于平稳,国际地位上升,抗市场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可以说,我国全面实行单向收费的时机也已经成熟。 当然,电信资费改革应遵循的原则是社会福利与产业发展达到平衡,即要保证让更多的用户享受电信业发展带来的便利和福利,保证全社会的公平、合理、健康消费,而同时也要保证电信产业的和谐发展。这就决定了首先要解决电信业失衡发展的局面,确立真正有效的市场竞争,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电信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使资费水平不断下降。 电信资费改革需要“软着陆”,而硬件准备应该加快电信重组,实现有效竞争。(沈加军) 来源: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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