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半月,爱普生诉新网域名争议案仍为业界人士津津乐道。2007年5月18日,traffic2007(域名峰会)上,一位域名服务网站的从业人员告诉《IT时代周刊》:“北京新网本以为这是一笔稳赚生意,没想到爱普生这次态度这么坚决,宁上法庭也不愿意掏钱买域名。” 2007年4月30日,爱普生诉新网域名争议案一锤定音:被诉的两个域名“wwwepson.cn”和“wepson.cn”转移给投诉人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Seiko Epson Corporation)——“EPSON”商标持有人。 记者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调查得知,北京新网分别于2006年12月21日01点21分和22日07点25分注册了“wwwepson.cn”和“wepson.cn”两个域名。这两个容易让人误解的域名让爱普生着实头痛。在觉察到自己的域名被抢注后,远在日本长野县的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再也无法忍受中国网民在“EPSON”的领地上挖墙掘洞,决心不再“花钱消灾”,宁可走烦琐的法律程序,也要有个说法。最终结果证明,他们的决定是正确的。 新网放弃应诉 记者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了解到,爱普生的英文商标“EPSON PRINT@ONCE”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于2002年7月申请注册,2004年2月顺利通过,注册号为:3239322。同年4月,其中文商标“爱普生”也通过了注册。 2007年1月18日,按照注册信息中提供的邮箱地址,获得爱普生中国授权的北京林达刘事务所给北京新网发了封邮件,就对方侵犯爱普生商标权、擅自注册该域名一事进行联系,但是北京新网方面一直没有回复。 2月13日,北京林达刘事务所律师正式向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出投诉。依据本案的专家仲裁员金灵律师的介绍,记者详细掌握了投诉书的内容。 在诉状中,精工爱普生认为:第一,被投诉的域名“wwwepson.cn”及“wepson.cn”的主要部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第二,新网对被投诉的域名不享有合法权益,“EPSON”是由精工爱普生原创的商标;第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3月19日,案件正式进入仲裁程序,但是直到4月16日,案件移交专家组,北京新网均没有按照程序规则和补充规则提交答辩。和其他众多商标域名争议案件一样,因为被投诉人的缺席,此案以无偿转移商标域名给投诉人告终。 5月15日,记者致电北京新网,新网的销售人员表示他们的确以销售为目的注册了一批域名,目前这批域名有的已经被售出,而被投诉的这2个域名目前处于待售状态。“有人购买我们就出售,争议域名我们很少去应诉,我们有很多商标域名,一一应诉忙不过来的……” 而另据林达刘事务所刘新宇律师称,在提起仲裁之前,新网曾开价人民币1000元向爱普生出售这2个域名,否则只能起诉,爱普生选择了后者,最终获得了争议域名的所有权。 掏钱“赎域” 低价抢注域名高价售出,早就成为了域名界一条不成文的生存之道。而跟通常的域名争议相比,北京新网这次1000元的开价并不算高。其实,国内域名争议仲裁费用最低为4000元,所以商标域名出售的一般叫价即为4000元。 “绝大多数企业都不愿意打官司,如果价格合适,这些企业还是愿意以一定的费用回购中文域名的,尤其是知名商标。”深圳铭万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上海举行的一次产品会议上向与会的中小企业主大肆宣扬,动员这些听众进行一本万利的商标域名投资。 记者从对几大注册商的调查中获知,注册一个.com的国际域名低的只需要55元,.cn域名38元,而每年的服务费只需要60元。销售人员片面鼓吹注册.cn域名“低成本的投入”与“高回报率”,令众多抢注者竞相追捧。 一位曾供职于域名服务网站silverclicks(银点)公司的业内人士告诉《IT时代周刊》,有一类域名的价值是后天产生的,如163.com.cn,baidu.com.cn以及epson.com.cn,这些域名都是经过公司运作,广泛宣传,积累流量,才产生了可观的价值。这些域名中,部分已经被商标所有者注册了,而那些没有被注册的,就是域名投资的机会。 上述人士称,与某知名公司有联系的,加上欧洲国家的后缀,点击单价更高。这些域名被抢注之后,一般会通过高价转售获利。 在域名投资人的眼里,居住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个香港人就是神,他叫叶云。 2004年11月23号,叶云用他手中已经超过10万个的域名组合与位于西雅图的美国Marchex公司达成了收购协议。Marchex公司宣布以1.64亿美元收购香港域名投资人叶云手中的所有域名,其中现金为1.55亿元,900万美金用股票置换。2005年12月,《Business 2.0》杂志这样撰文评价叶云:当他卖了超过10万个域名的投资组合给Marchex公司后,推动了整个域名投资市场的繁荣。这位昔日的程序员高手,今天的域名大师,其“基督山伯爵式”的传奇经历一直被业内人津津乐道。 撑起域名投资者投资信念的还有一个关于Google中文域名的神话。 2003年,在“Google.com.cn仲裁案”中败诉的Google公司出资100万美元回购这一域名。当时抢注这一域名的国网公司成为了业内关注的焦点。一时间,“米农”(域名投资者的俗称)们对于域名的信心开始疯狂膨胀。 当时曾参与此案的法务专家也对本刊记者坦言:“Google公司若拿起法律武器继续捍卫自己的权益,是会成为最终的赢家的。但企业也许从发展的角度衡量效率与公平之后,面对必须要在中国加快发展脚步的现实,Google只能选择用高价赎回自己应有的权益。”有人甚至揣测,这是当年百度公司阻击Google进驻中国的一个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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