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熊军伙同女友何燕梅,并纠集了网友钟声及郑小茹在互联网上开设视频聊天网站,组织女青年在网上进行淫秽表演,从中获取经济利益。近日,长宁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对这四名被告人分别进行了处罚。 熊军原籍江苏宿迁,高中辍学后来上海打工,闲暇时喜欢上视频网站聊天,时间长了也懂得一些有关网络的技术。2005年底,他在网上认识了高中毕业赋闲在家的广西女子何燕梅,他将其叫来上海。两人在长宁区北新泾地区租借了房子同居,两人为开设网站进行准备。 2006年9月,熊军、何燕梅购买了相应的软件,租借了服务器,在互联网上设立了付费会员制的“668视频聊天网站”,组织女青年通过网络视频软件向所谓的会员进行网络直播淫秽表演,会员必须付费购买点数。 熊军对网站进行维护管理,为淫秽表演者将会员支付的代币点数兑换成人民币;何燕梅负责协助熊军核对与淫秽表演者兑换的代币点数,为会员充值,对淫秽表演实施监督、管理。 日常管理的事务繁忙,熊军便将网站后台管理账号给了多年的网友钟声、郑小茹,两人明知熊军组织网络淫秽表演,仍接受熊军给予的账号,协助熊军为会员充值、对淫秽视频表演实施监督及管理。 长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熊军、何燕梅系主犯,应当对全案承担刑事责任。钟声、郑小茹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熊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何燕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钟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郑小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作者: □通讯员梁志明记者焦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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