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您当前的位置 :北方网 > IT浪潮 > 滚动新闻 正文
关键词:

新手机三番两次“进医院” 消费者状告销售商


http://www.enorth.com.cn  2007-06-10 14:13

  晚报讯王先生买了一台手机后没有喜悦只有烦恼,因手机故障,换了一次,修了三次,仍不能解决问题。6月6日,闵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销售商迪信南方通信技术公司给王先生更换一部新的诺基亚6708型号的手机及相应配件。

  去年5月13日,王先生在迪信南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买了一部诺基亚6708型号的手机,价格为3599元,同时,王先生支付了购买金卡的费用100元。10天后,由于存在质量问题,更换了一部新手机。

  新的手机也有问题,王先生于9月15日将该手机送至诺基亚至尊店客户服务部,确定故障原因为不能打入、不能打出、受话音质差、软件死机、应用软件功能故障,10月9日维修结束。当日,王先生又将手机送至诺基亚客户服务中心,维修故障为待机死机,故障原因是手机内存出错。10月19日,王先生再次将手机送至诺基亚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维修,维修原因是按键失效、键盘手写输入失效、屏幕乱码、音质差。保修标志标明为人为损坏,11月22日,王先生取回了维修的手机。

  王先生认为,自己在被告知手机是人为损坏不可保修之后,提出退货要求,但销售公司未予理会。特向法院提出要求退还购买手机及金卡的款项3699元,并赔偿交通费200元、开销费200元、误工损失费1600元的诉请。诉讼中,原告将退货变更为更换同型号的手机及相应的配件。

  迪信南方通信枝术有限公司辩称,王先生的手机在前二次修理后能正常使用,而第三次被确定人为原因损坏,因此不在退货的范围内;金卡的费用是会员入会的费用,因此亦不在退还的范围内;至于提到的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因手机是人为损坏的,且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可以赔偿,因此亦不同意进行赔偿。

  从王先生多次将手机送修的情况分析,法院认定迪信南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出售的手机,本身就存在质量瑕疵。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对于王先生提出要求更换手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至于王先生要求赔偿交通费、开销费及误工费用,因不符合法律规定,难以支持。作者:通讯员杨克元记者李胜南

编辑 乔毅
[进入IT论坛]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北方网精彩内容推荐
无标题文档
天津民生资讯
天气交通 天津福彩 每月影讯 二手市场
空气质量 天津股票 广播节目 二手房源
失物招领 股市大擂台 天视节目 每日房价
热点专题
北京奥运圣火传递和谐之旅 迎奥运 讲文明 树新风
解放思想 干事创业 科学发展 同在一方热土 共建美好家园
2008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 《今日股市观察》视频
北方网网络相声频道在线收听 2008高考招生简章 复习冲刺
天津自然博物馆馆藏精品展示 2008年天津中考问题解答
带你了解08春夏服饰流行趋势 完美塑身 舞动肚皮舞(视频)
C-NCAP碰撞试验—雪佛兰景程 特殊时期善待自己 孕期检查
热点新闻排行 财经 体育 娱乐 汽车 IT 时尚 健康 教育

Copyright (C) 2000-2021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