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并在全国工商系统率先研发和使用了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有效规范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为,从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记者31日在北京市工商局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演示现场看到,北京工商行政执法工作从执法资格、案源管理、立案审批、调查、核审、审批、送达、执行、结案、以及制作案卷、归档和业务指导、数据统计报表等各环节均实现了“数字化管理”,处罚程序、职权划分、自由裁量权、案件移送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公开和透明,不仅规范了办案部门依程序设定立案、调查取证、文书使用、听证、送达、执行等诸多行为,而且实现了与注册登记、信用信息、公物仓、广告监控、法律法规库等系统的连接和信息资源的共享。 据北京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胡莉蓉介绍,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是北京市工商系统“数字工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去年6月1日投入使用以来,每天在线用户约450人左右,至今已经录入案件线索来源19251条,发放案件登记编号90119个,办理处罚案件83059个。 胡莉蓉说,经过一年的使用,这一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已显示出明显效果:一是实现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可防止“非执法人员”办案。二是建立了案源管理制度,对通过巡(检)查、交办、移送、投诉、举报等各种方式取得的每一条案件线索,统一由案件线索专职管理人员登记管理,实现了办案人员与案源管理人员的分离,使每件案件线索有数据可查,确保了立案和不予立案过程的公开、透明。三是规范了案件查办和销案行为。已立案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只能通过调查终结、执行等环节后结案或者依法销案,整个过程都处在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全程监控之下,有效杜绝了瞒案不报、压案不办、随意弃案、久拖不决的情况发生。 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崔建立认为,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的运用,办案机构负责人对全案的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法制、监察部门对案件查处过程中的依法行政和效能监察进行执法监督,副局长对分管的案件查办工作进行监督,局长对全局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形成了层层监督的体系,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市场监管能力,而且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执法队伍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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