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美国东部时间5月30日(北京时间5月31日)消息,美国律师事务所Kaplan Fox & Kilsheimer已经向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交一份集体诉讼,该事务所代表在首次公开招股(IPO)时购买新华财经媒体股票的所有投资者,以及在2007年3月9日到5月21日之间购买新华财经媒体股票的所有投资者,要求被告赔偿他们的损失。 原告方指控新华财经媒体及特定高管和股东发布了一系列存在实质性错误或误导性内容的声明,这种行为违反了1933年《美国证券法》第11、12和15条款,以及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b)和20(a)条款。新华财经媒体通过IPO发行了23,076,932股美国存托凭证,相当于46,153,864股普通股,发行价为每股13美元,共融资约3亿美元。 据5月21日出版的《巴伦周刊》报道,在新华财经媒体首次公开招股说明书中,并未披露与当时的CFO谢利-辛格哈尔(Shelly Singhal)相关的特定事实,包括辛格哈尔旗下的经纪公司Bedrock证券被指控违反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在此之前,已经有多起针对新华财经媒体的集体诉讼,诉讼内容与Kaplan Fox & Kilsheimer相似。不过,新华财经媒体否认了对其的所有指控。(摩尔) 相关报道: 新华财经媒体一日内两遭集体诉讼 新华财经媒体在美遭遇集体诉讼不断 新华财经媒体将回购5000万美元股票 新华财经媒体在美遭遇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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