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称其IPO说明书存在误导性声明 新华财经媒体有限公司昨天在美国遭遇集体诉讼,原告称其首次公开招股(IPO)说明书中发布了误导性的声明。受此影响,该股昨天收盘大跌18.95%。 美国律师事务所BernsteinLiebhard&Lifshitz已经向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交一份有价证券集体诉讼,该事务所代表在IPO时购买新华财经媒体股票的所有投资者,以及在2007年3月8日到5月21日之间购买新华财经媒体股票的所有投资者,要求被告赔偿他们的损失。 此次集体诉讼的被告包括新华财经媒体、新华财经行政总裁FredyBush、前首席财务官ShellySing-hal、摩根大通证券、瑞士银行、CIBC世界市场和WRHambrecht。诉讼并没有提出明确的赔偿金额。 原告方认为,被告在2007年3月8日提交的IPO说明书中发布了误导性的声明。新华财经媒体IPO时的首席财务官ShellySinghal同时也是一位投资银行家和股票经纪人,运营着一家名为Bedrock证券的公司。自2006年4月以来,Bedrock一直被指控违反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与此同时,他还是AremisSoft和ACLN的主要投资者,这两家公司此前都曾面临美国证监会的欺诈指控。但是,新华财经媒体并未在IPO说明书中披露上述信息。 5月18日,新华财经媒体宣布,ShellySinghal因个人原因辞职。 新华财经媒体通过IPO发行了2307.7万股美国存托凭证,发行价为每股13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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