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5月30日据海外媒体的最新报道,美国律师事务所Schiffrin Barroway Topaz & Kessler, LLP周二发表声明称,该律师事务所已向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交一份有价证券集体诉讼,该事务所代表在首次公开招股(IPO)时购买新华财经媒体股票的所有投资者,以及在2007年3月8日到5月21日之间购买新华财经媒体股票的所有投资者,要求被告赔偿他们的损失。 Schiffrin Barroway Topaz & Kessler, LLP在诉讼中指出,新华财经媒体及部分高管违反了1933年证券法及1934年证券法。原告方认为,被告在2007年3月8日提交的IPO说明书中发布了误导性的声明。新华财经媒体通过IPO发行了23,076,932股美国存托凭证,相当于46,153,864股普通股,发行价为每股13美元。 原告方认为,新华财经媒体并未在IPO说明书中披露重要信息。新华财经媒体IPO时的CFO辛格哈尔同时也是一位投资银行家和股票经纪人,运营着一家名为Bedrock证券的公司。自2006年4月以来,Bedrock一直被指控违反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据5月21日出版的《巴伦周刊》报道,在新华财经媒体首次公开招股说明书中,并未披露与当时的首席财务官辛格哈尔相关的特定事实,包括辛格哈尔旗下的经纪公司Bedrock证券被指控违反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不过,新华财经媒体否认了对其的所有指控。在这一消息被披露后,新华财经媒体股价暴跌11.8%,报收于8.76美元,较上一交易日下跌了1.18美元。新华财经媒体随即发表声明,为公司进行辩护。但公司股价在5月22日再度暴跌了1.66美元,报收于7.10美元,跌幅达到18.9%。 此前,新华财经媒体在美已遭美国律师事务所Bernstein Liebhard & Lifshitz和Brodsky & Smith分别发起的有价证券集体诉讼。 【责任编辑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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