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春民刘倩整理
时间:2007年4月4日
地点:上海富豪大酒店
对话人:飞利浦全球高级执行副总裁
知识产权及标准部首席执行官陆毕德
中国电子报副总编辑常林枫
个人简历
陆毕德
陆毕德(Ruud Peters)先生1951年出生于荷兰海牙,曾就读于代夫特科技大学学习物理学专业。
1977年,他加入飞利浦在埃因霍恩的知识产权及标准部(IP&S)工作,并且在那里接受了专业培训。
1981年,他获得了荷兰和欧洲专利律师资格。在飞利浦技术及消费电子部门担任多项工作。
1990年,他被任命为飞利浦知识产权及标准部董事,所负责的项目包括飞利浦在电信、信息系统、医疗系统和试验、测量系统领域所有专利和授权的全球运作。他参加了包括ISO和ETSI的标准化组织,为制定现行的知识产权政策做出了贡献。
1999年,陆毕德被任命为飞利浦知识产权及标准部首席执行官,负责管理飞利浦全球知识产权,以及负责光存储领域、数字版权管理及版权保护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在此期间,陆毕德还担任美国Intertrust公司董事会成员、荷兰雇主联盟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席、荷比卢许可证贸易代理人协会成员,以及荷兰AIPPA组织专利许可执行协会成员。 专利分散中间商应运而生
常林枫:现在不仅大企业拥有专利,越来越多的小公司也拥有了专利,不光在技术改进方面,而且还拥有关键的基础性专利。那么,目前专利领域的情况是怎样的,对产业会产生什么影响?
陆毕德:现在的知识产权都以分散的方式被许多企业拥有,这对产业有非常大的影响。一般来说,小企业主要从事研发,掌握了一些专利,要想从专利中获取价值,就必须进行专利交易。有些企业规模非常小,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把知识产权转化为价值,就通过专门从事知识产权经纪交易的公司将知识产权卖给最终使用者。这样,也就出现了专门从事专利交易的经纪公司或专利商。专利商专门向小企业收购专利,然后把相关某一类产品的专利捆绑在一起,以新的价格卖给其他相关企业,最终使这些专利技术变成产品推向市场。
这种状况反映了一个趋势,就是一定要抢得先机。比如,某家公司拥有专利,可以通过专利商或经纪公司把专利卖给别人。同时,它也可以通过专利商或经纪公司获得自己需要的专利。又比如,有的公司可能碰到这种情况,很多小公司会来索要专利许可费。与其这样,还不如在新技术的早期阶段就进行跟踪、观察甚至介入,这样就能够更好地判断哪些技术是有潜在的知识产权价值,从而掌握主动权。也正是由于这种双向需求,导致了专利商的出现。
常林枫:知识产权的日趋分散催生了专利中间商的出现,请你介绍一下专利商捆绑销售专利技术的情况。
陆毕德:现在你可以看到许多公司在使用同样的技术甚至同一种产品,都有知识产权。有些公司最终能取得很好的研发成果,有些就不会成功。当这个技术在市场上站稳脚跟时,这些知识产权却又分散在不同的人手里,这个时候专利商就出现了,他可以把某种技术相关的专利收购过来,捆绑在一起,出售给想把技术转化成产品的企业。
常林枫:但据我了解,在专利交易市场,情况是非常错综复杂的。有些公司的确是通过新的专利技术来推动产业发展,而有些公司仅仅为了能够更快地赚钱而将专利卖来卖去,从中谋取暴利。
陆毕德:这个市场目前发展还不成熟,有些公司的确是在急功近利地赚钱,而有的公司却在踏踏实实地创建一种合理的商业模式。现在已经出现了知识产权的电子交易市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卖方公司可以把自己的专利放在网上,买方公司可以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专利技术。现在还出现了知识产权拍卖的情况,谁出的价钱高,谁就可以获得专利。另外,如果某家公司想开发一种产品,遇到了一些问题,就可以在网上公布,寻求解决方案,这种模式非常成功。
常林枫:现在专利技术正逐渐走向分散,专利商日益增多,你认为推动专利市场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陆毕德:我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有两大推动因素。首先是技术的融合,即单一产品集中了更多的技术以实现更多的功能。比如,手机不仅具有电话功能,还具有拍照、上网、图像、铃声下载等功能。又比如,医疗诊断设备不仅有显示技术,还结合了信息处理技术、成像技术和传输技术,医生在远程就可以诊断患者的病情。如果生产手机或医疗诊断设备的企业想独自承担研究和开发这些功能的所有技术,就会面临非常巨大的研发压力。因为初始阶段的研发费用是非常高的,而产品一旦定型后进入大规模生产,成本就降低了。
第二个推动力就是全球化,它其实是和技术融合同时出现的。企业必须在第一时间把新产品投放市场,所以不得不缩短产品开发周期。由于竞争加剧,企业处于两难的境地:要推出新产品,就必须首先取得新的关键性技术。但为了争取时间,企业只能减少对长期基础性研究的投入,更多地转向应用开发。所以,任何企业都很难独立承担所有新技术的研发。这正是企业目前面临的矛盾。 研发主体转变促进开放创新
常林枫:有统计数据表明,在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70%的研发是由大公司承担的,30%是由中小型企业承担的。20年后,美国大企业承担的研发不到40%,同时,在欧洲和日本,越来越多的企业大量运用外部技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倒挂”现象呢?对知识产权行业有什么影响?
陆毕德:的确,美国企业在研发上的投入正从大企业转向中小企业,估计目前大企业承担的研发只占30%了。其实美国企业的情况也反映了全球的趋势,那就是越来越多的研发由中小型企业来承担。在上世纪80年代初,大企业在研发投入中主要是基础性研究,而现在越来越侧重应用性开发。大企业拥有大部分知识产权,中小型企业却很少拥有。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小型企业获得知识产权的能力在逐渐增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在不断增多,包括一些基础性专利,这样就形成了大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互相依赖的情况,大企业希望从中小企业获得一些基础性专利,而中小型企业要为基础性专利寻找出路。这种趋势自然而然导致开放及创新的产生,企业之间共同承担研发费用和风险。不仅是企业之间有合作,我们也可以看到政府和私营机构进行合作、企业和大学合作、企业和研究所合作,或大企业对创始企业进行投资。
我们知道,对研发投入的风险是很大的。十几个项目投入最终能成为大规模产业的也只有几项。减少风险的办法就是对那些有专利技术前景的公司投资。经过一段时间,如果觉得这项技术确实对自己有用,就可以收购进来。以最低的成本和风险获得最好的技术机会。
以前,欧美及日本企业主要依靠内部技术研发和积累,现在倾向于跟踪外部企业、机构等的研发,然后伺机进行收购。如今,北美、欧洲和日本的80%的企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都依赖于外部技术。
外部技术需求的增长,必然导致技术交易市场的出现,也就意味着知识产权的市场化。企业拥有技术,自己使用一部分,把自己不用的技术卖出去。企业也可以到市场上购买现成的技术。有的企业既买又卖,在技术交易市场非常活跃。目前,技术交易市场还处在早期阶段,但发展得非常快。
常林枫:飞利浦公司的专利有多大的比例是从外部收购的呢?
陆毕德:现在比例非常小,目前不超过10%的专利是来自于外部,但我们可以预见这是一个趋势。在收购专利的本身也可以获得很多知识产权。过去一年半,飞利浦花费了约40亿欧元来进行收购,其中也包括新技术,创意性的技术本身也带有知识产权。所以我们也在继续利用技术交易所提供的机会来获得知识产权。
常林枫:对中国企业来说,开放创新体现的概念是不是面向所有的技术?比如飞利浦的数字电视技术,与中国企业的合作是核心技术的合作还是仅限于应用层面的合作?
陆毕德:开放创新应该是面向所有技术。至于数字电视技术方面的合作,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它恰恰反映了基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如何分享知识产权的问题。
飞利浦在电视技术方面的发展是很长久的,也拥有很多专利。我认为,合作双方都需要抱有现实的态度,各自降低一些条件,才会使合作变得有意义。如果是在新一代的技术领域,双方都处于刚刚开始,处于同一个起跑线,这时候双方的联合又是一种新的模式。 知识产权市场化新分享模式诞生
常林枫:以前都是企业自己做研发,自己投入资金,创造的知识产权是自己专有。现在这么多的主体都参与到研发中来,成果如何分配呢?
陆毕德:在八九十年代,研发基本是在企业内部完成的。企业一开始会设立很多项目,其中有些项目发展不错,但有些会失败,真正到最后能够进行产业化的项目为数不多,比例在10%~20%。到了21世纪开放创新的时代,情况发生了变化。在创意阶段,既可以用联合开发来获得创意,也可以从第三方购买新的创意。对于有些看上去前景不错的新项目,可以用孵化器的方式来鼓励其发展,让它独立运作。如果独立运作越来越好,企业就有可能将其收购。如果其发展对企业的核心业务并不适合,就可以将其出售给适合的企业。这是一种十分稳妥的运作方式。
到一定阶段需要对产品进行设计开发的时候,也可以外购专门从事设计或开发的小企业,也可从外部购买相关的知识产权,来做进一步开发。相反,如果觉得其发展并不符合自己的战略重点,就可以把已经获得的设计开发方面的知识产权许可给别人或销售出去。在最后产业化的阶段,同样可以利用买卖来调配内部和外部资源。既可以委托专门的制造厂商(OEM)来生产,或干脆把生产厂商收购进来,也可以把非核心业务的部门卖掉。
对企业来说,无论是剥离也好,收购也好,都可以通过风险投资进行操作。现在,欧美市场兼并与收购表现得非常活跃。对企业来说,与其在一开始冒很大风险进行研发投入,不如跟踪那些刚进行或正在进行的新技术研究项目,时机成熟就把成功的项目收购进来。
在整个过程中,从一个创意到项目的产生最终至少需要5年到10年的时间。企业会在不同的阶段从不同的角度来审视这个市场,既收购技术与业务,也剥离技术与业务,这样就推动了技术交易市场的发展。
常林枫:可能有一些小公司的前期成长价值比较高,但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就会出现资金问题,导致大公司的收购,知识产权的转移,但靠的不是技术方面的原因,其中涉及资本利益,这对一些小公司有哪些影响?
陆毕德:对小公司的影响取决于小公司的定位和目标。被大公司收购的小公司,名义上这个小公司不存在了,但由于成为大公司的一部分,就意味着有更多的发展渠道和更多的拓展机会。当然还会有另一种情况,大公司参股的小公司发展起来后,如果小公司并不适合大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大公司就可以把它卖掉,客观上也是帮助了小公司的发展。
拿飞利浦来说,飞利浦剥离了许多公司,但这些公司在市场上独立发展得很好,ASML就是从飞利浦分离出去的。在埃因霍恩的高科技园区可以看到有许多小公司蓬勃发展,其中许多都是从飞利浦分离出去的。 开放创新互相信任是前提
常林枫:从形式上来看,开放创新模式是平等参与技术研发,平等分享知识产权,但国际大公司因各方面的优势起到主导作用。当前,中国政府鼓励更多企业进行创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也在出台,在这样的环境下,你认为平等合作、共同分成的开放创新模式在中国的前景如何?
陆毕德:首先,开放创新更多的是在创意研发阶段,也会涉及一些设计。既然是创新式研发就一定要博采广纳,对于大公司和中小企业的机会是均等的。
其次,平等合作体现于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无论大小企业都要尊重各方的知识产权价值。而且,任何企业都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大公司可能会有一定优势,但中小企业或其他机构也具有一定的优势,因为它们拥有一些基础性专利。
再次,开放创新成功的前提是需要所有合作方之间的相互信任,大公司之间、大公司和小公司之间、小公司之间,都需要抱有信任的态度。
常林枫:欧美可能跟中国不一样,因为中国以前是市场份额换技术的模式,结果是技术没拿到,市场份额也丢掉了,最终由合资走向独资之路,这种做法在过去的20年中对中国的企业造成了伤害。
陆毕德:这里需要澄清一点:开放创新不是飞利浦想出来的概念,这是一种全球性的趋势,飞利浦只是遵从这种趋势,并需要做出自身调整。知识产权本身也是一种产品,买卖经营每天都在发生。
中国在对外开放合作方面必然要经历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必然要尝试各种方式,在不同的阶段会取得不同的成果,也会产生新的要求。任何模式都不会是完美的,即使比较好的模式因为实施的条件不同,执行者的不同而会出现不同的结果。中国的技术发展实际上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产生了许多世界知名的高科技企业,像华为、联想、TCL、海尔、创维等,有许多一流大学也参与到科技创新中来,并取得了成功。那些正在走向国际的中国企业,也可以采用开放创新的模式与中小企业进行合作,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 专利拥有“多样性”已成趋势
常林枫:目前实现的专利拥有都有哪些方式呢?
陆毕德:举个例子,飞利浦在荷兰埃因霍恩市的一个高科技园区,搭建了一个开放式的研发平台,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包括微技术和纳米技术。其他研发机构都可以进来,利用这个平台来开发自己的技术。这个园区还可以另外建立开放式的研发机构,产生许多联合体,共同开发项目。这就形成了合作体之间、开放体之间的多层次联合,相互交织在一起,构成立体开放式创新系统。
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传统的专有知识产权,之后出现了分享的知识产权,近来还出现了免费的知识产权。到底用什么样的方式使技术尽快推向市场,是各个企业一直在考虑的问题。有独自享有并独立推向市场的,也有独自享用但通过许可与合作伙伴共同推向市场的,以及用免费的方式推向市场的。这些不同的方式关联到不同的知识产权模式。
常林枫:飞利浦会把在埃因霍恩市的模式移植到网上,利用全球的资源进行发展吗?
陆毕德:开放创新就是从外部获得更多自己需要的东西。其实,人们通过互联网从世界各个角落获得资源的情况已经出现。同时,你可以把自己的专利在网上公开,别人正好可以用这个技术来建立新的商业模式,这种新的合作模式也出现了。
常林锋:你们在中国有没有实践开放创新的项目或计划?遇到过什么样的困难?
陆毕德:我们在上海设立的飞利浦东亚研究院是飞利浦全球最主要的研发机构之一,并积极与中国的学术界、研发机构和本地标准制定组织合作。
这种开放创新式的模式正给所有方面带来很好的结果,而且这种势头也在深入发展。比如,我们与中国大唐电信,以及韩国的三星、美国的摩托罗拉,在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上开展合作,为中国的TD-SCDMA标准建立发挥了关键作用。比如在医疗设备方面,我们和东软集团组建了合资公司,开发和生产磁共振成像系统、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超声诊断系统和X光射线系统等。
另外,飞利浦与浙江大学、荷兰埃因霍恩科技大学建立了三方联盟,从事开放式创新研究。现在飞利浦正筹划在上海建立飞利浦创新园区。 记者手札 中国企业要奋起意识开放最重要
春民
认识飞利浦是从灯泡、剃须刀、电视机等具体产品开始的,而采访飞利浦全球高级执行副总裁陆毕德先生使记者认清了飞利浦之所以成为知名跨国公司的原因所在。飞利浦“毫不吝啬”地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投入以及对专利技术的开放意识,推动了其各项产业的快速崛起,使公司在世界产业格局当中占据有利位置。
在视听、数字电视以及医疗等领域,飞利浦似乎一直都处在世界产业格局的前沿,这种领先地位首先表现在他们对产业上游专利技术的控制上。按照陆毕德先生的话说,飞利浦核心竞争力首先表现在专利技术和标准制定上,他们有一套完整的专利战略发展规划。
这种知识产权规划始终都是在一个开放的状态下完成的,飞利浦在加强基础性专利技术研究的同时,把一些小的技术公司也纳入自己的研发规划当中。在荷兰的埃因霍恩市,飞利浦建立了强大的技术孵化中心,中心里面不仅有飞利浦的相关研发项目,其他与飞利浦没有关系的研发公司也在里面。
陆毕德先生说,很多技术公司从研发中心成功走出去,当然也有很多公司为飞利浦提供了专利技术支撑。其实,正是这种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开放意识,成就了今天的飞利浦。
在消费电子领域,国内一些企业似乎一直都在抱怨没有核心技术,而没有去考虑如何获得核心技术。记者认为,一方面中国很多企业并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去做研发,另一方面则是我国还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专利技术研发环境。
拿飞利浦来说,他们会拿出很多钱去购买一些小公司的研究成果,且欧美国家确实有很多小的技术研发公司。而在国内,这种小专利公司大量出售专利技术的市场环境还没有形成。
记者认为,飞利浦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强势源于其多年的积累,国内的一些企业在抱怨没有核心技术的同时,也应该冷静思考一下个中的原因。如果每个企业都抱着一个开放的态度,且有一个完整的知识产权战略,那么中国很多公司都有可能成为跨国性的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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