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美国律师事务所Federman & Sherwood宣布向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交了一份针对新华财经媒体的集体诉讼。在此之前,已经有多起针对新华财经媒体的集体诉讼,诉讼原因都是由于新华财经媒体涉嫌误导股市投资者。 Federman & Sherwood代表所有在首次公开招股(IPO)中购买新华财经媒体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07年3月8日到5月21日之间购买新华财经媒体股票的所有投资者,指控新华财经媒体违反了1934年《美国证券法》的10(b)条款和20(a)条款,以及规则10b-5,包括发布了一系列误导性的声明,从而达到人为提升股价的目的。 新华财经媒体通过IPO发行了23,076,932股美国存托凭证,相当于46,153,864股普通股,发行价为每股13美元。据5月21日出版的《巴伦周刊》报道,在新华财经媒体首次公开招股说明书中,并未披露与当时的CFO谢利-辛格哈尔(Shelly Singhal)相关的特定事实,包括辛格哈尔旗下的经纪公司Bedrock证券被指控违反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不过,新华财经媒体否认了对其的所有指控。(若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