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或地区消费者用于电话消费的金额不到收入的5%,而国内则达到了8%至10%,手机资费开支已成为许多人日常开支中的大项。我国电信行业在管理水平、经营水平、服务质量均落后于美国的情况下,利润率却是美国的20倍,归根结底在于电信行业的行政垄断和部门庇护
上网费高不高究竟应当由谁说了算?迄今为止中国电信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到底怎么样?广大消费者心中自有一架天平。 当今世界几乎没有哪个国家仍在收取手机漫游费,月租费和双向收费也属于不合理收费。凭借消费者若干年来作出的牺牲,电信部门如今都被“养”大了,它们理应回馈消费者,并且它们已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取消手机月租费,并直接实施单向收费
以追求绝大多数人的福利增进为主要目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绝不应当为了少数部门及其垄断企业的利益,而长期牺牲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大幅度地显著降低中国的上网资费,不但符合我国广大消费者的当前利益,而且还有利于国家和民族发展与富强的长远利益,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有利于子孙后代教育层次及其手段的切实提高
2007年4月28日,世界银行发布《中国的信息革命:推动经济和社会转型》的报告披露:目前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中国的比重超过10%,是发达国家的10倍,也高于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约8%的平均水平。
5月18日,信息产业部在其网站上公布国际电信联盟《2006年世界电信发展报告》,回应外界“中国上网费过高”的质疑,根据该数据,中国上网费绝对值是10.13美元,低于美国日本等绝大多数发达国家;信息产业部还表示:从相对值来看,按2004年北京地区宽带每月20小时,3美元的实际资费水平为全国资费水平算,中国上网费占人均国民收入的比重修正以后为2.8%,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29,是亚洲平均水平的1/13,欧洲平均水平的1/2.1。
信息产业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还强调说中国上网资费实行的是市场定价,似乎在说:上网高资费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但是却忘记了行政垄断恰恰是与市场化进程背道而驰的)。对于信息产业部的上述数据和说法,部分专家和广大网民均提出了质疑,并且采用许多国家网络用户所提供的真实数据予以反驳。
信息产业部采用的数据是以“一月上网20小时费用”为统计标准,而非目前使用最多的宽带包月费用,意在避重就轻。上网费高不高究竟应当由谁说了算?迄今为止中国电信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到底怎么样?信息产业部究竟在为谁的利益说话?广大消费者心中自有一架天平。
联想到2000年以来信息产业部发表的诸多言论,我们不免会对信息产业部明显滞后的思维定势深感失望。比如围绕着手机双向收费问题的搪塞、拖延和花样变换,比如推出上千种收费套餐,其规则繁杂到连电信垄断企业自己的工作人员都难以说清,却不愿实实在在地给消费者以直接降低资费的实际好处。
难道设计和推广这上千种收费套餐,就不需要花费高昂的成本吗?还有围绕着短信服务、免费秘书服务、漫游费、长途话费方面的诸多陷阱和不合理收费,不少消费者已经失去了对信息产业部及其庇护下的垄断企业原有的信任和等待的耐心。
国外发达国家或地区消费者用于电话消费的金额不到收入的5%,而国内则达到了8%至10%,手机资费开支已成为许多人日常开支中的大项。手机资费居高不下,造就了电信行业的高利润率。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电信企业的利润率高于20%,而其他国家不超过10%,在电信业发达的美国,利润率甚至还不到1%!我国电信行业在管理水平、经营水平、服务质量均落后于美国的情况下,利润率却是美国的20倍,归根结底在于电信行业的行政垄断和部门庇护。
当今世界几乎没有哪个国家仍在收取手机漫游费,像手机普及率达到81.6%的马来西亚,不仅国内不收漫游费,甚至国际漫游通话,也仅加收10%的手续费。手机漫游的成本几乎为零。手机漫游的全过程,不过是由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其成本与每分钟都要收取两角的费用相差甚远。
月租费和双向收费也属于不合理收费。在电信建设之初,电信企业的投资资金和技术研发资金不足,这些成本基本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事实上承担了一部分本应由电信部门承担的前期投资费用,但消费者不仅没有“分红”的权利,还要被迫支付高额费用,这是极其不合理的。凭借消费者若干年来作出的牺牲,电信部门如今都被“养”大了,它们理应回馈消费者,并且它们已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取消手机月租费,并直接实施单向收费。
对于消费者和相关专家的质疑和批评,信息产业部似乎很不服气,甚至搬出他们精心挑选出的数据进行反驳,但是仍然无法掩盖其论据的贫乏。为了帮助大家进一步对比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上网资费的合理程度,我们收集了以下易于获得的有关信息:
美国的上网服务通常有拨号、DSL和宽带几种:拨号上网的费用在每月6美元到20美元之间,DSL在20美元到30多美元之间,宽带在30多美元到50美元之间。总体上说,上网资费标准大致上在美国工薪阶层收入的1%-3%之间。有些公司提供的上网服务还附带免费的几十个频道的有线电视服务。
在英国,如果使用网速在4-8M的宽带上网服务,每月是25英镑左右,比如Orange公司的手机收费为30英镑,宽带24小时服务是每月5英镑;如果有人手机使用费高的话,宽带服务甚至可以免费。澳大利亚人均月收入大都在4000澳元以上,上网费仅占月收入的1.5%左右;德国某公司提供的包月费为31欧元,上网费大约占普通公司职员纯收入的2.4%;法国的法定最低工资为1400欧元,20M带宽的上网费为每月40欧元左右,不到最低工资的3%;比利时月均上网费约在40欧元上下,相当于中低收入者税后月工资的3%;韩国月均上网费用为3万韩元,占韩国一般工薪阶层月收入的1.5%。
日本自2002年起成为世界上网费用最低廉的国家。日本总务省2006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占日本市场份额最大的一家网络服务公司,上网费加初装费,月均为3370日元,大约是普通公司白领职员月收入的1%。
值得关注的是,印度政府最近决定在未来两年内向所有印度公民提供2M的免费宽带服务。尽管有很多人质疑这一计划的可行性,但印度政府官员还是表示一定要完成这一计划。同样是发展中国家的印度政府尚且能够做出这样的姿态,表达出这样坚定不移的决心,难道我们政府的电信主管部门就不能在资费下降方面做出一点符合广大消费者利益的承诺和改进吗?
以追求绝大多数人的福利增进为主要目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绝不应当为了少数部门及其垄断企业的利益,而长期牺牲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大幅度地显著降低中国的上网资费,不但符合我国广大消费者的当前利益,而且还有利于国家和民族发展与富强的长远利益,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有利于子孙后代教育层次及其手段的切实提高。试问对于如此重大的根本性利益,还有哪些部门或哪些企业的利益可以凌驾于其上?维护行政庇护下的电信企业的垄断利润究竟对谁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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