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模特田甜将新浪公司诉至法院,称新浪公司未经许可将自己的29张照片发布在新浪网站的爱问栏目中,侵犯了其肖像权,并向新浪公司索赔29万元。笔者今天从市一中院获悉,法院终审驳回了田甜的诉讼请求。
田甜的父亲介绍说,新浪以经营为目的,擅自使用了田甜的照片,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发布和提供手机图片下载服务,严重侵犯了田甜的肖像权。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在新浪网爱问栏目的“图片”搜索中,如输入“十七岁少女清纯自拍”、“17岁MM自拍留念”、“永恒的17岁”等关键词,搜索结果里有田甜本人照片的缩略图共29幅。上述图片在被搜索到并被点击开后,显示图片均在第三方网站图库中。此外,多个第三方网站也有该批照片。
田甜对此解释称,这些图片的全部资料仅掌握在自己及摄影师处,而自己及摄影师从未上传过该批图片。在发现图片被上传后,她未向新浪网或其他发图网站发出过停止侵权通知。
法院认为,在输入关键字后,新浪搜索引擎可以搜索到被诉侵权图片的缩略图,但是经点击进入后全图观赏,查寻图像位置并非保存在新浪网的服务器上,所以新浪网不是该批照片的发布者或保有者。搜索引擎基于技术手段自动进行信息检索,无法自动判别网络信息的权属性质。权利人在认为自身权利被侵犯时,应首先向发图网站提出权利请求,发出停止侵权通知,但田甜并未这样做。法院认为,在未向信息发布网站发出停止侵权通知的情况下,搜索引擎并不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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